佳礼资讯网

 找回密码
 注册

ADVERTISEMENT

楼主: TMNUTsucks

建议政府取消那些叛国贼的公民权,并把他们逐出国。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16-9-2024 05:32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bkkt09 发表于 16-9-2024 04:55 PM
那些要求砂独的也可以加进去

属于叛国行径

贪污是每个国家的敌人。涉及贪污、失信公款、洗黑钱等,或支持涉及这些罪行的人,都等于和国家的敌人为友,属于叛国行为。

例子:某人把4200万令吉,从SRC转入自己的银行户口。

刑罚方面,不同于一般的叛国贼。涉及贪污、失信公款、洗黑钱等叛国行为,理应被执行死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16-9-2024 05:4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祖国的船舰是根据1982年联合国国际海洋法赋予签署国合理合法进入祖国南海的,那些没读到书的砂番玻璃心碎到完,我也没办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16-9-2024 05:50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syncsw 发表于 16-9-2024 05:45 PM
我祖国的船舰是根据1982年联合国国际海洋法赋予签署国合理合法进入祖国南海的,那些没读到书的砂番玻璃心 ...

这里一只叛国贼。取消公民权后,送去非洲。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6-9-2024 05:5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TMNUTsucks 发表于 16-9-2024 05:50 PM
这里一只叛国贼。取消公民权后,送去非洲。


说说看我犯了哪条叛国罪?exactly哪个法律的哪条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16-9-2024 06:08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syncsw 发表于 16-9-2024 05:53 PM
说说看我犯了哪条叛国罪?exactly哪个法律的哪条文?

不需要什么法律条文支持。就凭你的言论支持中国船舰在砂拉越海域出没,那对我来说已经算是叛国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6-9-2024 06:1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TMNUTsucks 发表于 16-9-2024 06:08 PM
不需要什么法律条文支持。就凭你的言论支持中国船舰在砂拉越海域出没,那对我来说已经算是叛国了! ...


哦,意思就是你根本不知道支持中国船舰进入中国南海犯了哪条叛国罪啦,纯粹是听不爽玻璃心碎却无力反驳的loser

那些每天口口声声什么言论自由,什么法治,什么清醒的,结果被人随便一test,什么底色都显现出来了 pui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Follow Us
 楼主| 发表于 16-9-2024 07:03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TMNUTsucks 于 16-9-2024 07:05 PM 编辑
syncsw 发表于 16-9-2024 06:18 PM
哦,意思就是你根本不知道支持中国船舰进入中国南海犯了哪条叛国罪啦,纯粹是听不爽玻璃心碎却无力反驳的 ...


如果你有种,就做以下任何一件事情:

1. 开记者招待会。聘请国内各媒体的记者来采访。用马来语,在记者面前,重复你在这里说过的话。或者,

2. 在脸书、X等平台,登入使用自己真名和有自己真脸的照片的账号,用马来文来重复你在这里说过的话。

之后,会发生什么事,你自己承担。

言论自由是有限制的。有底线的。我的底线,包括不能涉及背叛国家。

世界上没有一个爱国者会忍受背叛国家这种行为。中国人不会,日本人不会,西方国家的人不会,马来西亚人也不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6-9-2024 09:30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TMNUTsucks 发表于 16-9-2024 05:32 PM
贪污是每个国家的敌人。涉及贪污、失信公款、洗黑钱等,或支持涉及这些罪行的人,都等于和国家的敌人为友 ...

煽动地区独立以分裂国家

在叛国罪中排no.1

政府应该尽快修改法律

把砂独列为叛国no.1罪行

必须执行强制死刑

或废除公民权逐出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楼主| 发表于 16-9-2024 09:58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TMNUTsucks 于 16-9-2024 10:29 PM 编辑
bkkt09 发表于 16-9-2024 09:30 PM
煽动地区独立以分裂国家

在叛国罪中排no.1


顺便将贪污及支持贪污等行为纳入叛国罪。

哎呀!我差点忘了,国家需要发展。要不要顺便将阻止国家发展,还叫希望国家发展的人游泳去外国这种行为,纳入叛国罪?

我开玩笑的。只是为了回应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7-9-2024 02:29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把马来西亚所有华人都驱逐出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7-9-2024 03:0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syncsw 发表于 16-9-2024 06:18 PM
哦,意思就是你根本不知道支持中国船舰进入中国南海犯了哪条叛国罪啦,纯粹是听不爽玻璃心碎却无力反驳的 ...

西马的火粉!!就是出卖自家人福利的垃圾!!.....

不需要什么证据!!看你的JB的回复就懂得你就是马来西亚的垃圾!!.......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7-9-2024 03:1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syncsw 发表于 16-9-2024 05:45 PM
我祖国的船舰是根据1982年联合国国际海洋法赋予签署国合理合法进入祖国南海的,那些没读到书的砂番玻璃心 ...

你什么JB的祖国!!??你有被他们承认你是他们的国民的证据吗!!...

别TMD借别人的屁股贴上自己的脸皮!!...
愚蠢的三等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7-9-2024 03:2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e200 于 17-9-2024 03:34 AM 编辑
TMNUTsucks 发表于 16-9-2024 07:03 PM
如果你有种,就做以下任何一件事情:

1. 开记者招待会。聘请国内各媒体的记者来采访。用马来语,在记者 ...

失意的社会人!!在现实的不公平的待遇收入中!!..
就会让愚蠢的愤怒的地下层垃圾会产生出就有这样的憔悴感!!....厌世感!!

恨不得世界大乱!!反正自己得不到的!!那就也渴望别人也一样的同一地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7-9-2024 07:32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thunder 发表于 16-9-2024 12:14 PM
国民党教徒比较像,明明是被共匪赶到台湾现在还舔共舔到出汁

人民幣香啊

去問那些賺人民幣的台灣藝人,人民幣香嗎

反共題材也很賺錢的,去問波特王這類網紅。如果他能走傳統路線紅到對岸去,他也是會跟那些藝人一樣去賺人民幣的吧。就是沒辦法啊,後來挖到反共題材這塊寶。他不也是在靠習維尼和小粉紅吃飯的。沒有習維尼和小粉紅他有今天?

那些在上面割 小粉紅  青鳥 韭菜的都是人才

被割的。。。就低智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7-9-2024 07:35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syncsw 发表于 16-9-2024 06:18 PM
哦,意思就是你根本不知道支持中国船舰进入中国南海犯了哪条叛国罪啦,纯粹是听不爽玻璃心碎却无力反驳的 ...

@dogdogman @pupuman 懂嗎?支援一下 TMNUTsucks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7-9-2024 09:48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JowY 发表于 17-9-2024 07:35 AM
@dogdogman @pupuman 懂嗎?支援一下 TMNUTsucks

我比较喜欢讨论马华,让你难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17-9-2024 09:50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JowY 发表于 15-9-2024 11:19 PM
@dalap 有牧羊犬講你

你都無法反駁了,你這樣說作實了你是個偽中立。還很愛煽風點火那個果然普普曼沒說錯你。以你的言論你就是個中共膠小粉紅還欣喜諾狂的歡迎中共膠侵犯領海喔。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7-9-2024 09:52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罗马军团 发表于 16-9-2024 07:45 AM
精神有问题的病人,应该抓去Tanjong Rambutan关起来!

有些人不必明示暗示的。當有天它被鐵拳了也不關我們的代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7-9-2024 11:1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bkkt09 发表于 16-9-2024 04:55 PM
那些要求砂独的也可以加进去

属于叛国行径

不够好,


Diversity & Inclusion
那些要求独的也可以加进去,


属于叛国行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17-9-2024 12:49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JowY 发表于 17-9-2024 07:35 AM
@dogdogman @pupuman 懂嗎?支援一下 TMNUTsucks

不要紧。他bo hood,不敢在记者面前说那些话,也不敢在社交媒体平台用有自己真实身份信息的户口来发表同样的言论。单凭这一点,我就赢了!

因为他知道,如果他照做,惹民愤,后果会很严重。我不会对他做什么,但是我控制不了其他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版权所有 © 1996-2023 Cari Internet Sdn Bhd (483575-W)|IPSERVERONE 提供云主机|广告刊登|关于我们|私隐权|免控|投诉|联络|脸书|佳礼资讯网

GMT+8, 17-9-2024 09:12 PM , Processed in 0.093732 second(s), 18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