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国内频频发生恐怖分子跨国绑架和勒索赎金案,并受到高调报导,甚至发生家属公开下跪筹款的场面,事后各界还纷纷追问赎金的数额和去向。对于绑架罪案的新闻处理来说,这个现象是极为荒谬的,也会导致许多人对不同类型绑架案的保密守则都“麻木”了。
先要认清恐怖组织和普通绑匪是两回事,恐怖组织高调行事、上网宣传。如何处理恐怖组织的犯罪活动,受到联合国条例明文规范,最大原则是不能助长对方的气焰。 至于普通罪犯进行绑架,是为了勒索金钱,须要时间进行谈判,过程必须保密,如果事件被提早公开和见报,极可能刺激只为求财的绑匪杀人撕票,以求自保。 过去数十年来,国内发生绑架案人质尚未安全获释而事件曝光,并被媒体大事报导的案例并不多。 丹斯里郭鹤尧 图片来源:http://www.foonyew.edu.my/ 最知名案例是备受新山华社尊崇的丹斯里郭鹤尧,于上世纪80年代两度被绑架,各大华团和宽中逾五千名学生,两度在报章发出哀求信促绑匪不要加害郭老。 郭老首次被绑是在1984年5月,遭禁锢了66天;第二次是在1987年6月,被绑架74天。两次都在事件曝光后安然获释,史无前例。 另一宗传奇色彩的绑架案,则是1984年7月发生的吉隆坡矿家林木荣的78岁父亲被绑。林木荣自己与绑匪谈判数天之后,接受报章采访指父亲老迈多病,须要吃药,公开呼吁绑匪基于人道而放人。 林木荣这一招“险棋”令警方大为震怒和不满,但绑匪相信是因事件曝光,只好快刀斩乱麻接受从300万令吉减至25万令吉的赎金,并守诺释放林父。 那个风起云涌的大时代颇像电视剧的“上海滩”,江湖人讲江湖规矩,以非常手段来解决非常事,但大亨时代早已过去了,匪徒也不跟你谈江湖规矩。近20年代的法治时代,大部分绑架案依法行事,由警方低调救人。 本地新闻媒体也恪守“在被害人脱险前不得报导”的专业守则,过往媒体对处理绑架案有很大“恐惧感”,唯恐写多了、写错了,就此成为万劫不复的千古罪人。但现在进入新媒体时代,又出现更大的挑战,假设人质还没放,但人人都按赞和按分享了,媒体到底要不要报导?
图片来源:https://uf.cari.com.my/ 近年来国内已有多起掳拐儿童案,甫在事发后便广为散播的例子。 绑架和掳拐儿童案的犯罪性质也不一样,掳童者有其他目的,包括将儿童运往其他国家贩卖,或是进行性侵害和长期禁锢,但罪犯长途运送一个活人或要在不为人知的情况下长期禁锢,并不容易,因此即时发布资讯,尤其是社交媒体发达的新时代,也许能阻吓罪犯和救回孩子。 但不管是绑架或掳拐,是否能让事件曝光须要专业的判断,否则就是害了一条人命,所有散播者都是沾上血腥和罪孽的帮凶。 一些掳童案的受害者父母事发后慌乱失措,上网广求网民帮助寻人,找得回是谢天谢地,但若出了事,实在教人于心何忍。 至于确定是绑架案的话,不管是媒体或公众都必须有所自觉,绝不在人质安全获救之前散播任何未经证实的消息,按赞按分享之前先想一想,救人或害人都在一键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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