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採3短期措施打击罪案 (吉隆坡1日讯)为了打击严重罪案,政府决定採取3项短期措施,即允许执法人员调查、登记及监视有组织罪犯及惯犯;允许截查通讯,以收集犯罪証据;以及保释在外的犯罪份子戴上电子监控器,以確保他们不再犯案。
首相署部长兼表现管理和履行单位(Pemandu)首席执行员拿督斯里依德利斯今日宣布,政府也將在6个月內擬定新法案,以打击严重及有组织的罪案。 他在文告中说,在制定新法案之前,政府也加强现有的法令,並採取上述短期措施来打击严重罪案。 內阁昨日已指示表现管理和履行单位成立特別实验室,以探討应付严重罪案的问题,同时研究制定一项严苛的新法令,以保 証公眾的安全。 转载自:星洲日报 如果执法人员滥用这些‘方便’; 那人民就完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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