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讯)国家银行今日宣布3项个人借贷限制,以控制家庭债务,其中包括禁止金融公司或银行“预先批准贷款”的作业方式,即起生效。 国行表示,有关新措施是为了减少国人的家庭债务,加强贷款银行的责任: (1)个人贷款的摊还期最长10年; (2)购买产业(房屋及非房屋)的贷款摊还期最长35年;以及 (3)禁止推出“预先批准”的个人贷款产品 国行说明,上述限制即日起生效,但对这之前的贷款申请不受影响。 国行指出,家庭债务在过去5年以平均上升12%的速度攀升,一些贷款的摊还期长达25年(个人贷款)及45年(购置产业),虽然这种方式减轻贷款人的每月负担,但长期来说,却导致贷款人的整体债务增加。这也导致贷款人的家庭债务累积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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