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男子踩流浪猫摔伤 投喂者被判赔24万惹争议 (大纪元记者李韵报导)上海男子吴某打羽毛球时,踩到流浪猫肚子上摔倒受伤,他把投喂者肖某告上法庭,法院判决肖某赔偿吴某24万人民币。近日,该事件曝光,引发网民争议。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起案件的判决书显示,2023年4月20日,吴某与同事一同去上海市闵行区某羽毛球馆打羽毛球。 吴某在准备跳起接球时,右脚踩到了一只猫的肚子上,随后摔倒受伤,之后被送到医院救治。 经鉴定,吴某右胫腓骨下端内踝、后踝骨折、断端明显移位;右腓骨中下段骨折。经手术内固定等治疗,后遗右踝关节功能丧失50%以上,被评定为十级伤残。 吴某将羽毛球馆所属公司以及流浪猫投喂者肖某诉至法院,要求两被告共同赔偿35万元。 羽毛球馆所属公司称,事发当日,吴某在其场馆打羽毛球时,现场没有猫,也没有看到吴某踩到猫受伤,对吴某的受伤原因存疑。 肖某也称,流浪猫并非他所饲养的,即便投喂流浪猫,因投喂者不能对猫管控支配,也不能认定属于饲养人。 但该案一审判决书显示,依据多名证人的陈述,法院认定吴某受伤的原因是在打羽毛球时踩到猫所致,而猫是肖某饲养的。 肖某的一名同事林某证实,肖某在球馆外把猫粮放在碗里喂养猫,给猫取名叫“土豆”,还带猫去宠物医院洗澡、看病。 2月2日,上海市闵行区法院判决,肖某赔偿原告吴某医疗费、律师费、交通费、营养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24万余元。 羽毛球馆所在公司对肖某不能赔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羽毛球馆所在公司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肖某追偿。 大陆网民热议该事件 3月19日,该事件在网络上引起众多网民的争议,许多人认为案件判决不公: “哪个判的?以后这样还有人投喂流浪猫狗了吗?假如流浪猫狗受了伤害,投喂的人是不是能得到赔偿?” “我看到自然保护区经常投喂食物给鸟,我被这些鸟琢瞎眼了,自然保护区需要担责吗?这还不吓傻自然保护区啊?!” “我请朋友吃饭,朋友不小心撞到别人,别人十级伤残,请问我犯了投喂罪吗?” “我们小时候被猫狗石头树根绊倒,会从自己身上找原因,现在倒好,被猫绊倒也需要有人承担责任,真想说一句:眼睛被p崩了?” “十级伤残听着很吓人,其实是伤残里最轻的一种。但是打球怎么会踩到猫肚子……这个角度怎么选的?” “看到这个案子的判决,联想到当年的南京彭宇案发生后,没人敢扶老人了。估计以后没人敢投喂流浪猫和狗了。” 南京彭宇案是指2006年11月,彭宇扶起倒地老人并送医院检查,却被老人讹诈,法院判决彭宇赔偿老人4万多元。 当时该案的一审法官王浩还在庭审中问彭宇:“不是你撞的,干嘛去扶”? 这起案件的判决后,令中国社会道德进一步地急速沦丧。之后,中国各地发生无数起老人摔倒无人扶的事件。 2018年10月,大陆媒体发起一项“老人摔倒该不该扶”的调查,高达87.4%的民众认为不能扶老人,是因为怕惹祸上身;7.2%的民众认为不扶的主要原因是事不关己,因而冷漠置之;还有5.3%的受访者认为医疗知识不足、怕给老人带来更大伤害是不扶老人的主要原因。
责任编辑:李仁和 https://www.epochtimes.com/gb/24/3/19/n1420587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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