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rakah Daily》6月30日刊登雪兰莪伊斯兰党秘书ROSLAN SHAHIR DATUK MOHD SHAHIR的文告,以下是其翻译内容: 国家原则其中两条是“维护宪法”和“尊崇法治”,这意味着马来西亚人民应遵守、遵从和尊重国家的每一个规定和法律,包括根据联邦和州宪法授予的权力制定的州法和当局的法规。 长期以来,马来西亚各族人民一直过着和平安宁的生活,因为每一个国家和地方的法律和法规都受到人民的尊重和遵守。违反者将受到制裁和起诉,这是一个被接受且从未被质疑的准则。 最近,一名女商人因违反2019年商业贸易和工业地方政府条例第34(2)(b)而被吉兰丹哥打峇鲁市议会执法单位处以罚款。令人失望的是,这个问题被民主行动党政治化。 据了解,该女商人的养父自愿与吉兰丹中华大会堂会长一起前往吉兰丹哥打峇鲁市议会进行磋商,最终同意支付50令吉的罚款。 这个案件已经解决,这意味着吉兰丹人民遵守了国家原则。然而,来自行动党的住房和地方政府部长,即PH-BN政府的倪可敏批评了支付罚款的行为。 他声称已指示吉兰丹哥打峇鲁市议会主席取消相关罚款,而且据报道,行动党还提供了律师来调整这项罚款。 作为代表国家和马来西亚人民的部长,他的反应和态度是否合适? 国家领导人应该呼吁人民遵守和尊重法律,符合国家原则。国内适用的各种法律都是根据国家或州的根本法即联邦宪法或州宪法制定的。 利用职位指示取消因政治利益而发出的每一项罚款是滥用权力的行为,部长应该为此负责。 遵守和尊重法律的吉兰丹人民,无论马来、华人或印度人,都会因此感到羞耻。这是对马来西亚人民的羞辱。部长失败且令人失望。 ROSLAN SHAHIR DATUK MOHD SHAHIR 雪兰莪伊斯兰党秘书 新闻来源链接:https://harakahdaily.net/index.php/2023/06/30/campur-tangan-dan-guna-kuasa-menteri-dap-memaluk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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