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盟政府今天在国会撤回希盟当权时提呈限制首相任期两届的修宪法案,这意味着首相任期将维持原状,直至掌权者愿意下台为止。 希盟在执政期提呈修宪法案,寻求修正联邦宪法第43(2)(a)(ii)条文,即在任何时候没有担任过两届首相的国会议员,方能受委为首相。不过,掌管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达基尤丁今天撤回这项修正法案,让一切回到原点。当事人没有针对撤回动作做任何解释。 限制首相任期是希盟在第14届全国大选前夕提出的竞选宣言之一,旨在遏制当权者滥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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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ncsw1 发表于 26-8-2020 02:08 PM
这个我支持,所谓“民主自由”的选举本来就不应该有任期限制
NickNick 发表于 26-8-2020 02:11 PM
要纠正你, 所谓的 “议会制选举” 本来就不应该有任期限制。
日本首相 是没有限制任期的。
英国首相 也是没有限制任期的。
我们隔壁的 泰国,也是没有限制任期的。
ray312312 发表于 26-8-2020 02:39 PM
通常那些疯狂恋权的,要贪污发财的,要想让自己家族(或同一小撮人)独霸国家领导层的人 都不要有限制任期的法律。这样这些人就可以永远做大王独霸天下,荣华富贵。
NickNick 发表于 26-8-2020 02:09 PM
其实世界上的所有 议会制 的国家,几乎没有一个是限制 首相/总理 任期的。
讲句难听的话,当初希盟是 “为了改革而改革”, 硬要改一些不合国情的东西。来证明希盟有改革,但是我是不认同这个改革。
我们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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