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款“飞行车”原本计划今天(21日)试飞,但大马民航局星期三(20日)发文告指出,该局尚未批准“亿航216”(UAS E-Hang 216)升空。 为无人机进行试飞的East Cap公司首席执行员兼董事经理扎万哈菲兹在接受《每日新闻》采访时表示,目前马来西亚还没有条例允许“超级无人机”(super drom)飞行和载客。
他说, “超级无人机”主要是为有关当局在边境监控、旅游、紧急救援、医疗及种植领域上提供服务。 “目前,并没有允许无人机载客的条规。” 他也透露,该公司正在准备相关文件,提交给马来西亚民航管理局,以获得批准和起草条例。 “我相信,相关条例在未来6至8个月内可以在国会通过。” “整个过程很繁杂,我们需要缴交文件和相关建议,解释超级无人机在马来西亚市场的必要及重要性。同时,也需要提交飞行安全及型号规格的文件。” 扎万哈菲兹也强调,该公司的目标是为特定领域,包括救护团队和旅游业服务。“这不是私人用途,像是车子或公共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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