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刑事调查组前主任末再因起诉首相纳吉于2009年出任首相职位时,所念出的就职宣誓不符合联邦宪法规定,要求法庭谕令他丧失首相和财政部长的资格。 根据《当今大马》报道,起诉人末再因是于3月23日,通过阿德南律师楼入禀吉隆坡高庭。
根据诉状,起诉人指纳吉在2009年4月3日,在前任国家元首端姑米占再纳阿比丁陛下面前宣誓出任首相职的程序时,没有根据宪法第43(6)条规阐明的完整宣誓格式作出宣誓,擅自修改了宣誓中的两个字眼,以致宣誓不合法。 末再因寻求高庭宣布,纳吉之后以首相和财政部长身份作出的所有行动,都应视为无效,包括不久前提呈的选区重划报告。 不过,末再因声称,纳吉在2013年胜出第13届全国大选后,作出的就职宣誓正确且符合宪法,证明宪法中的誓词没有改变,只是他在2009年时宣誓不合法。 此案今天进行案件管理,并择定本月25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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