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轿车停黄线遭锁车 男子怒问“谁给辅警锁车的权力?”

28-2-2018 05:58 PM| 发布者: CARI_KJW | 评论: 43|原作者: 关家汶

摘要: 他的帖文在社交媒体传开后,引起两极反应,惟大多数人并不挺他!
男网友KP于2月24日在面子书发文,描述了他将汽车停放在雪州八打灵再也万达镇(Bandar Utama)马路旁,结果被辅警锁车的过程。他质问道:是谁给辅警锁车的权利?这些罚款最后去了哪里?

截图自:面子书



“据我所知,Jalan Dataran Bandar Utama(靠近万达广场)是公共马路,而每逢周六,我都会带着干儿子到中央公园。就像平常一样,中央公园的停车场已被附近的居民、商家或上班族所占据(毕竟这里是免费停车),导致那些真正要前往中央公园的人,根本没地方停车。”

“在没有选择的情况下,我和友人Marc只好把车子停靠在路边,40分钟后返回时,我们的轿车轮胎皆已经被上锁。”

“作为一名守法的公民,我其实已经准备好要缴付罚款给市政局、交通部或警察,但让我感到讶异的是,我们的汽车竟是被万达镇的辅警(Polis Bantuan)上锁的。”

KP指出,他拨打有关号码后,一名穿着蓝色制服的男子随即来到现场并告诉他,他们必须走500公尺到位于万达广场的辅警办公室,并只能在偿还罚款后,才会为他们解锁。

图片来源:面子书

“我问他,为什么辅警有权把这些停放在公共马路的汽车上锁,他的答复是‘我的老板拥有这里的所有马路’,当我和友人终于抵达辅警办公室时,也没有任何一名辅警能够回答我们的问题,只是说‘我们是收到指示’。”

为了尽快解决此事,KP于是要求辅警出示罚单,惟辅警却表示,KP必须缴付50令吉现金,才能够为轮胎解锁。

“在我缴了50令吉后,我只收到了一张单薄的收据,盖章上注明是由万达镇辅警所属的Bandar Utama City Corporation有限公司所发出。所以我和Marc所偿还的‘罚金’,最后会到谁的手里?发展商?万达镇辅警所属公司?还是政府机构?”

“在此,我呼吁警察、交通部、市政局以及媒体介入调查此事,让公众知道,究竟是哪一条法律允许辅警这么做。”

KP的帖文在社交媒体传开后,立即引起两极反应,惟大多数人都认为KP“有错在先”,将车子停放在不该停放的区域,仅有少数人站在KP的立场,要求有关当局采取行动。

网友留言:



-黄线和白线的区别是什么?先去熟读交通规则吧!
-他们应该直接把你的罚款提高到500令吉。
-现在的人不懂法规,还要把自己说成像是制定法规的人,真是越来越糟糕……
-把车停在黄线上原本就是错的,可能会导致交通堵塞,更何况那一区仍在建设中。接受事实吧!这个故事要告诉我们,请把汽车停在正确的位置。
-请把车停在合法停车格,就算辅警真的没有权利将那些停靠在公共马路的汽车上锁,我也全心全意支持他们的“违法举动”,因为你的违法行为更严重。

对此,万达广场也于星期二(27日)透过面子书发表声明,回应了KP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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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Jalan Dataran Bandar Utama还是属于发展商Bandar Utama City Corporation有限公司的,尚未归还给八打灵再也市政局(MBPJ),因为高架道路的修建工程还没有完成。

“根据法律,在发展商所持有的地段内,辅警有权开罚单给妨碍交通者,也能够锁违例汽车。在这条街道上,也设置了多个标志,注明了‘禁止停车’及这里是‘上锁及拖车区’,以避免有人违例停车,造成交通拥堵的情况,而且这里的道路已经标上黄线。”

在声明中,万达广场也建议那些要前往中央公园却找不到停车位的民众,将汽车停放在靠近中央公园的露天停车场,又或停放在商场的室内停车场。

“我们只想说,请不要违例停车,让我们一起变得更贴心,为其他公路使用者着想,好让所有人都能享受顺畅的交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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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AMOS5566 28-2-2018 07:18 PM
違規在先的一等良民?還是那一句啦,人必自辱而後人辱之。
引用 kwei1991 28-2-2018 07:44 PM
事主也沒說不要付罰款 而且他也沒有特別刁難那位polis bantuan~ 他只是求知慾太強 加上malaysia有個文化就是進自?口袋~  他當然有權利知道錢最後到哪里~ 作為一個執法人員 連自己是在哪個條列被賦予權利執法 都不清楚 你覺得搞不搞笑 永遠都是上頭的指示。
引用 阿龙哥 28-2-2018 07:48 PM
其实要在自己地要fine人,也要有lesen的。
没有批准的话,有关当局不可以随便罚钱。
引用 红虹轰 28-2-2018 07:50 PM
我也很想知道,罚款最后会去到哪儿。
引用 skl123 28-2-2018 07:58 PM
一等良民wor, wa pui
引用 Daewood 28-2-2018 07:58 PM
乱乱park车,应该的
引用 filenes 28-2-2018 08:00 PM
缴付罚金会到那裡,也请公佈周知.
引用 舞猫猫 28-2-2018 08:00 PM
谁给你乱停车的权利呢?
引用 Hishammudin 28-2-2018 08:11 PM
因為懶惰
引用 最後一封信 28-2-2018 08:12 PM
本帖最后由 最後一封信 于 28-2-2018 08:13 PM 编辑

1)这位先生没有犯法。

2)fb很多脑残自以为在私人地段可以用公法

3)基于在马来西亚太多脑残存在,这其中存有灰色地带,比如进入私人地段的人是不是脑残等等,所以道士也不想置评了。这关系到自以为是“犯法”(确实在文章开端自揭),很不幸他的脑袋应该和那些网民觉得自以为是犯法的脑残一模一样,道士认定罰fb脑残的同门亲戚也是合情合理的。另外,如果网络脑残是犯法的话,那就好极了,可以罰fb网民每个胡说八道自以为是犯法言论RM50塊,收入各私人网站账务。
引用 cikmekyee 28-2-2018 11:12 PM
能挑战法律的公平是对,但是如果不遵守法律,那法律要来做什么
引用 nsda 1-3-2018 05:04 AM
他違規被罰錢跟弄清楚法律是兩回事吧?

對他違規被罰錢開炮的(佳禮)網民是否看清重點?
他並沒有不給錢,只要要搞清楚事情,即使是殺人犯,也有權力要求知道自己犯了那條法律而被判死刑,須知,有些國家並沒有死刑
引用 nyluon 1-3-2018 07:44 AM
谁叫他长篇大论的,到最后大家只注意到他违规泊车了。若他一开始就专注在收据上的公司问题可能还没那么多评击
引用 monster.inc 1-3-2018 08:06 AM
都不是市政廳,不用還直接剪斷,順便拿去賣廢鐵。
引用 elvinday 1-3-2018 08:32 AM
这样的驾车人士马来西亚多得很呢~星期五你去看看
引用 chtan69 1-3-2018 08:41 AM
没错的话私人地段他自己有权利这么做只要有放上牌明示。很多广场室内停车场也是有这样的条例。
引用 eVilLance 1-3-2018 08:50 AM
看完这篇文章,
也就是说,他非常清楚地知道,
选择在路边随便停车,他会负上某些责任。
他只不过想搞清楚这个责任是归谁管。

如果我是他,就选择去找停车位直到找到为止,或换另一个地点。

引用 lumixcer 1-3-2018 09:01 AM
如果锁Double park的,很多人会鼓掌。。
引用 beoa 1-3-2018 09:12 AM
自己有错再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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