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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旁”的马来西亚柔佛州的楼盘“森林城市”已经在中国停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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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近走低飞 于 5-4-2017 05:36 AM 编辑
中国政府过去几个月收紧外汇管制,许多买家无法继续投入柔佛新山的“森林城市”项目。然而,发展商要求买家赔偿退出费,对这些买家来说简直是雪上加霜,造成混乱。
据《今日报》报道,一些买家是在向发展商中国碧桂园集团索回原本支付的10%定金时,才发现需要支付大笔的赔偿费。
他们是在中国政府收紧外汇管制,无法从中国汇款而被迫退出这项项目,而发展商其后便向他们索取30%的退出费。据报道,这项条例清楚地列明在买家签署的合约当中,但一些买家表示,他们在购买时并不知此细节。
一名来自中国广东的42岁买家Vicky Wu表示:“没有人通知我这项条例,就连当时签署合约,在场的律师也没有告诉我。”她在去年12月于柔佛的“森林城市”出售中心以69万3000令吉(约21万9000新元)买下59平方米的单位,并在当天支付10%的定金。她之后尝试向发展商中国碧桂园索取退款,但却不果。
通信应用程序微信上也出现了一个名为“退出森林城市,索回定金”的群组,目前有约50人参与讨论,而有的用户也表示和Vicky有一样的经历。
一名来自重庆的买家Gu Wen早前以约95万令吉(约29万9000新元)购买一间70平方米的单位作为投资。他表示;“发展商当场拒绝我的退款要求。”
对于30%的赔款条例,中国碧桂园海外事业部总裁助理于润泽表示,只有一部分的买家向公司索赔,而并非大多数的买家。
他说:“我们目前正在与受影响的买家协商,并会根据买卖协议中的条款处理退款程序。碧桂园集团及其下的机构一向从事奉公守法的生意。”
发展商并没有透露,有多少人要求退款,而公司是否向任何欲解除销售合约的买家索取赔偿。
柔佛新山“森林城市”项目是由中国碧桂园集团所开发、耗资1000亿美元打造,70%的买家来自中国。
一些想要退出此项目的中国籍买家表示,当时他们在购买单位时,当局并没有提供中文版的协议书,而由于他们所签署的合约是英文的,他们对具体细节并不清楚。
对此,于润泽表示,无论是英语版还是中文版,两份合约上的条例都是一致的,并没有冲突的地方。他说:“我们的行销团队的确有在买家签约前,花时间和精力向买家详细说明所有的附加条件。”
马来西亚房地产律师Derek Fernandez受《今日报》访问时表示,向买家索取30%赔偿的条例在马来西亚“并不常见”。
他说:“若买家无法成功贷款来支付款项,他们应该能够索回定金。如果违反条约,也只应充公定金。
不过于润泽说,30%的赔偿金不是定金,买卖协议中的条件的确符合马来西亚法律和标准。
一些中国籍买家表示,他们当初对“森林城市”项目感兴趣,是因当时的行销员告诉他,买下项目中的单位,便能申请“马来西亚第二家园”(MM2H)计划。
在此计划下,外籍人士能够获得在马来西亚居住长达10年的长期签证,对那些往返中国、马来西亚和新加坡的家庭有利。
Vicky Wu受访时表示:“我们后来才发现,原来马来西亚第二家园计划和森林城市计划并没有直接的联系。”
对此,碧桂园表示,虽然行销员会帮助买家申请马来西亚第二家园计划,但最终还是要由马来西亚旅游与文化部批准,而当局并不能保证森林城市的买家一定能够成功申请马来西亚第二家园计划。
目前,受影响的买家只希望能够尽快向发展商索回之前所支付的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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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4-2017 11:2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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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真的会变森林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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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4-2017 12:1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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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老千商家就是坑爹,不是豆腐渣就是坑你钱哈哈
这个猪丹有参与的不可能能拿回钱哈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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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4-2017 12:3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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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做什么生意的? 客户可以给了订金,几个月后说要取消,你必须把所有的订金给回客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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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4-2017 12:4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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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这商家不仅不退订金,还要求顾客赔偿30% 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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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4-2017 12:5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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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合约都有一个exit clause,说明如果单方终止合约所赔偿的金额。spa 里会清楚写明。
马来西亚一般是10%,外国我不懂,但香港好像高于10%。
作为买家,如果不满意这个条件,可以不买。但没有问清楚,就是自己的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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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4-2017 01:1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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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好似冇exit, 給完大訂就係買咗,層樓就已經是你的。
到期不能付餘額,賣方會幫你放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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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4-2017 04:1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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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森林几年后, 形成高楼鬼屋, 到时候我们多了一个冒险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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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4-2017 04:1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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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4-2017 06:3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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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4-2017 10:0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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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aidj 于 3-4-2017 11:51 PM 编辑
才子不才 发表于 3-4-2017 06:32 PM
大老千
Dec 7, 2016 - 一篇自媒体文章《一个只套中国人的坑!碧桂园森林城市》被传得沸沸扬扬,那么碧桂园森林城市是否如某自媒体所言, 只是 ...
昨天新加坡新闻Todayonline 下午出街
今日 我已算迟看到
已超过12小时(Malay & English online 都有了)
马来西亚华文主流媒体Sinchew
截至10点
尚未见任何详细报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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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4-2017 11:4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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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dj 发表于 3-4-2017 10:05 PM
迟看到
新加坡新闻
已超过12小时
马来西亚华文主流媒体
截至10点
尚未见任何报导 - 碧桂园 森林城市 site:sinchew.com.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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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4-2017 10:0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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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城市变动物园或幽灵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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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4-2017 02:2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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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做生意的手法一直以来都很有问题的。 远的不说,看回在我国上市中的龙/红筹股就知道他们的诚信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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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4-2017 11:0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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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4-2017 01:3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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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讯,据香港《南华早报》报道,“新加坡旁”的马来西亚柔佛州的楼盘“森林城市”已经在中国停售。
报道引述碧桂园集团副总裁朱剑敏透露,投资森林城市的中国人若已缴首付,但因外汇管制政策而不能够缴付其余款项,可以申请取消订单,而且也将不会被征收弃权费(Forfeit Fee)。
《南华早报》引述朱剑敏说,该公司的项目是依据马来西亚和中国两地的条例进行,而目前只有大约有5%的投资者想要取消这项投资。
报道引述朱剑敏说:“我们已经完全停止在中国大陆的销售了。”
其实,上个月碧桂园关闭在国内的森林城市售楼中心时,外界就猜测可能是要停止在国内的销售了,但当时碧桂园否认了这个猜测。
中国目前正在严格限制国内汇出资金的用途,房地产属于限制之列。因此,国内民众购买被称为“新加坡旁”的森林城市项目,在支付首期款后,后期资金将无法汇出,因此面临违约的窘境。
之前有报道指,对于取消合约的国内买家,碧桂园将要求支付违约金。不过,朱剑敏表示,投资森林城市的中国人若已缴首付,但因外汇管制政策而不能够缴付其余款项,可以申请取消订单,而且也将不会被征收弃权费(Forfeit Fee)。
据悉,碧桂园为了顺利销售森林城市,已经将销售重点转向香港、台湾,以及日本等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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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4-2017 02:1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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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2011 发表于 4-4-2017 10:02 AM
森林城市变动物园或幽灵园。
失乐园
白骨精背上的四个字是谁刻下的?这其实是个大圈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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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4-2017 03:4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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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aidj 于 5-4-2017 03:56 PM 编辑
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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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4-2017 04:1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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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dj 发表于 5-4-2017 03:47 PM
什么?
cari 怪怪的...
我說還不到一個月的時候...
現在看起來好諷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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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4-2017 04:2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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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完整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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