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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mamatan0505

男友房产不写我名字还提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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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2015 12:16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浴血天使 于 17-12-2015 12:30 PM 编辑

两个人在一起,不管是时间还是精神,或是肉体,双方都有付出,那么谁来给男人保障?这世界,人财两空的男人不在少数。
即便联名又如何?马来西亚的法律没有很保障失婚妇人,要是遇到没良心的男人,搞不好也只能得到赡养费,即使房子有联名,大家就不要看太多电视剧了,回到现实,多了解自己国家的律法才比较实在。遇到有良心的男人,真的很不幸走不下去了,他都会将一切安排妥当的,所以婚前要擦亮双眼看对方的人品(男女皆如此)。

而且女人唯一的保障就是刚强自己,而非活得好像水蛭那般。

所以与其想着怎么谋男人,倒不如花时间在各个层面增进自己,先不说负心事件,万一老公失业/生意失败,或者生病,女人也能适时站起来撑起一头家,不会沦落到毫无头绪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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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2015 12:1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完LZ的贴之后觉得奇怪!到底是为了房子而结婚吗?!房子是他父母买的放谁的名字是他们的权利!除非钱是你男朋友出的!你父母反对什么!?一间房子的问题就可以考验你们的感情!还是不要结婚好了。不然结婚后问题更多。。。。。。。现在的小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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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2015 12:1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OneCloud 发表于 16-12-2015 07:21 PM
有资格有资格~⊙﹏⊙

就凭你的17x的身高,绝对有资格嫌弃人家~(>﹏

硬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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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2015 12:50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交往一年多你以为很久啊?交往7年以上有资格考虑写上你的名字

现在的女人(指那些拜金女),不付出就想要回报?什么男女平等根本就是狗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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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2015 01:12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有供咩!没有供你要求什么!你又不是美鲍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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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2015 01:16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接了婚,你就是那屋子的半个主人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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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2015 01:5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超级丑八怪[-_-] 发表于 16-12-2015 05:13 PM
才拍拖一年 + 都還沒結婚,
對於房產上不放女友的名字本來就很正常~
更好笑的是,

RM 50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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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2015 03:0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覺得這裡的女生越來越像港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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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2015 03:2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OneCloud 发表于 16-12-2015 01:03 PM
没付出就想要分一杯羹?

什么世界~

#我们之间发现了关系#    有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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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2015 03:2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這情形很正常吧,第一房子是男方父母送給男方的,第二你對這房子絲毫沒貢獻你怎麼好意思掛你的名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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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2015 04:16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平常心~ 发表于 17-12-2015 12:19 PM
硬伤!!!

很好叻,别的女人很多都没有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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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2015 05:0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做么要放你名?一分钱都没出,就想分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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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2015 10:3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觉得女生太在意物质了,根本不是真心对待的!

连分手都要赔偿一些东西...无言!

女生的父母也有问题,干嘛要教女儿去分人家的一杯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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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2015 06:5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Jash0202 发表于 17-12-2015 10:55 AM
看个人的想法咯
我的女朋友比较例外吧!
我买的房子时要放她的名,但是她坚持不要。她说放我的名和我父母 ...

哇.. 你是捡到宝咯.. 你要好好珍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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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015 09:2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点无言,还只是女朋友而已

更何况房子的钱是男友父母给付,即不是男友付款也不是楼主付费,为何硬要将他人的名字写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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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015 09:5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nanobird 发表于 16-12-2015 01:15 PM
我们之间发现了关系,我本来打算和他结婚的!

发生了关系,性关系?

同意,这种故事应该不是发生在马来西亚。

在这里大多数都是男女一起分担买屋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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