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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胡说85

佛法VS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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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4-2009 02:2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20# 使徒保罗再分身 的帖子

除非你没有守十戒,不然的话他怎么会看不开~ 啊!我记得你是谁了!
你是之前那个到处找女朋友的~ 被我抓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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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4-2009 02:3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o1j2m3 于 12-4-2009 02:27 PM 发表
除非你没有守十戒,不然的话他怎么会看不开~ 啊!我记得你是谁了!
你是之前那个到处找女朋友的~ 被我抓到了!
不是我乃的。而是我的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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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4-2009 02:3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22# 使徒保罗再分身 的帖子

暂时选择不相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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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4-2009 02:3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o1j2m3 于 12-4-2009 02:27 PM 发表
除非你没有守十戒,不然的话他怎么会看不开~ 啊!我记得你是谁了!
你是之前那个到处找女朋友的~ 被我抓到了!
咦,十戒都没有说不可以拍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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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4-2009 02:3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o1j2m3 于 12-4-2009 02:31 PM 发表
暂时选择不相信你。
我的弟弟叫我帮他找处女。我跟他拍桌子骂他是变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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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4-2009 02:5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25# 使徒保罗再分身 的帖子

最重要是现在和未来,不是过去。
基督教徒应该最懂得爱~ 还是你是分身~ 你的弟弟(都不知道是不是)说他什么宗教都可以~ 是不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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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4-2009 09:1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12# 5星义工 的帖子
哈哈~蓝色的我送人,红色的给自己。
现在的款式有点失重心,应该很容易打翻,没有打算要买 。。。

回复 514# o1j2m3 的帖子
O记,大家应该知道在什么地方讲话就该思量那里的立场,这是基本的尊重
有些时候不把话说尽,不是立场不坚定,而是因为有很多考量因素。
点到为止,是因为佛陀的慈悲。
切记,包容不是纵容,但也有一个限度。

回复 515# upatissa 的帖子
阿乌不必道歉啦,之前就已经离题了的,我也有参与
我也支持只需讲事实,批判并不是善巧的方式。
我们可以分享自己对佛法的体验,或对有争议性的言论做澄清。
至于批判的言论,我之前有温馨提醒说「人」是无常的体系而「佛法」是真谛,
别看「人」怎么说,看「三法印」、「四圣谛」看自己怎么实践「八正道」。

阿乌,前版主在位时也是一名Wal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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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4-2009 03:0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27# 咖啡豆 的帖子

豆姐,须记得,佛法不分身份,但以戒定慧为准。
每一个层次都有每一个层次的见解,傲慢者随身份去否定,已然失去中道,谈不上是讨论佛法。
包容和纵容固然有别,尊重者,自会以佛法相对应来辨别真伪,而非以丁豆知识由妄想和四相去判断。
O记,从“贬”的意识中来,虽无实质意义,但延续引用,于你心早已有染。
所谓的限度,于我无碍,无法放下我执者,多谈本是无益,是以灌水为佳,而见解本来就没有对错,而因为层次有分别而已。
“其他论坛”的佛教徒,正经讨论,小弟不会理会,如果好像佛教徒外道一般,骂骂愚痴也无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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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4-2009 04:3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28# o1j2m3 的帖子

O记,「戒定慧」不是靠嘴巴说的。
我的心本来就还在训练,我不会在此岸带着色身和你说我已成道。
我不是辩才也不怎么会批判人,不过是好意提醒而已。
老实说,你执著法音什么?你知道这里的版规不是?
道不同不相为谋,既然认为层次与佛教徒有别,又何必来法音交流?
那不是多余吗?还是。。。似是而非,自圆其说?

帖子528#的O记也很执著着别人的执著,或更执著。
不把话说尽,不是立场不坚定,点到为止,是因为佛陀的慈悲。

好了,别喝太多茶,刚吃饱后尤其持素的人最好避免。
也别太依赖钻石水,大家都还在地球上嘛,喝到一点普通水肚子会闹革命
我大力推荐喝下咖啡+可可,如果你有Milo, Nes Gold 或 Classic:
1。一茶匙Nes + 少过半茶匙糖(我是不加糖的)
2。加入热水后搅拌  + 三茶匙Milo
3。搅拌后再 + 二茶匙Creamer

呵呵~下午茶了,别太执著,也喝下咖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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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4-2009 04:4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29# 咖啡豆 的帖子

女孩子不能喝太多咖啡,尤其准备结婚怀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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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1-6-2009 05:3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是觉得这个文章写得不错所以转载过来,没想到反应这么大。。。

这个文章的作者部落格已经搬家:http://www.antzblog.com/xiao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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