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威(Marvel)”和“DC”是美漫界的两大巨头,多年来彼此就是心中最强的对手。就好像当年的黄玉郎和上官小宝。大家都知道上官小宝老师的经典作品《李小龙》,但是追看黄玉郎老师的《龙虎门》人数总是更多。小宝老师的画工扎实精致,是永远的品质保证,而《龙虎门》的卖点是感官刺激,桥段新鲜,令人看完就恨不得立刻下街书报摊买下一集的冲动。 住在槟岛的我,初接触美漫是在八十年代,当年又没网络,零用钱又有限,书店来来去去也是那两间。最能令我止瘾的就是一间座落于Hutton Lane的嬷嬷杂志社。店长Igbal总会把漫画收在一格抽屉,我们这些漫画迷一去到他就会拿出来给我们选购。基于购买力有限,我也不是什么大顾客,但是因为常常出现,就与他熟络。有些书他会特地留给我。至今那杂志社仍在,但已不再是Igbal掌柜,单行本美漫也不知所踪。 至于美漫的资讯方面,唯一的管道就只有当年《星报》副刊里头,每个星期五的漫画专栏,由Davin Arul(初期还有Stephen Kau)主持的"Marvellous Mags"(1983-1989)。 通过此专栏我认识了无数的漫画,最多的当然是漫威和DC这两大巨头的刊物。当年才上初中的我当然认识也喜欢蝙蝠侠,超人,神奇女侠和绿灯侠等,但是因为“资金”有限,结果去到Igbal的店时,总是把它投到较有趣味的漫威漫画,如穷小子《蜘蛛人》,被特异能力所困扰的《X战警(X-Men)》或者是盲侠《夜魔侠 (Daredevil)》等。虽然这些年里也认识了许多DC死硬派,漫威的创造方式怎么打动不了他们,DC这些日子里在销量上总是只能领个亚军奖也是事实。 今期和大家分享的不是那家的作品较好,而是为何漫威会如此的受落。它能屹立不倒这么多年的主要原因应该是它常将现今热门话题包含在它的作品里头,就如当年《龙虎门》将保时捷的引擎威力写进其角色的功力里,让我们从更新鲜的角度去看漫画功夫一般。 无论是当年能飞詹走壁蜘蛛人彼得·帕克(Peter Parker),为了生活费而常被新闻社老总欺压,还是近期东尼· 史塔克(Tony Stark)将退位钢铁人,而接班的竟然是一位只有十五岁的非洲裔少女丽丽(Riri Williams),漫威都勇于做出改变来迎合现今的口味或者取得话题性曝光率。 当然改变不一定被接受,若不变却会慢慢的死去。漫威从一开始就选择了冒险的旅程。所庆幸的是,到了今时今日,它的追随者人数仍不见减弱,可见它没选错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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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风 发表于 24-9-2016 09:43 AM
漫威講述的是人想成爲神的故事
而DC講述的是神想成爲人的故事
自然前者是更加吸引人的,後者確實太有深度,所以很多人都選擇了marvel
小风 发表于 24-9-2016 09:43 AM
漫威講述的是人想成爲神的故事
而DC講述的是神想成爲人的故事
自然前者是更加吸引人的,後者確實太有深度,所以很多人都選擇了mar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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