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部已在本月20日致函精武华小董事部,给予一个月的限期考虑,是否接受政府开出的4项条件。 如果董事部在一个月后不接受这些条件,旅游部就把该地段收回。 政府所开出的4项条件是:(1)精武华小董事部必须白纸黑字承认,那是属于政府所拥有的地段;(2)董事部必须保证,不会在该地段兴建永久性建筑;(3)董事部每年向旅游部缴交1000令吉的租金,为期20年;(4)精武董事部必须在15年后,证明该校的入学率有增无减,政府会重新检討这些条件。 绝不降低租金 纳兹里指出,该部开出租金每年1000令吉的价格,是根据任何政府部门租用政府所需要缴付的价格而决定,这个费用是非常合理的,绝不会进一步降低这个费用。 「如果是政府机构租用政府地,也同样需要缴付这个价格,而精武华小並不是政府机构。现在竟然有人要求,將每年1000令吉的租金降低至10令吉,你说符合逻辑吗?」 他说,精武华小一年缴付1000令吉,20年总共才缴付2万令吉。 纳兹里今日在国会下议院进行財政预算案部门总结时强调,在这场校地风波上,並不是政府侵佔精武华小的校地,而是精武华小侵佔政府地。 他表示,所以在这起纷爭上,政府並不是向精武华小征地,而是取回原本属于政府的地段。 他说,所以在开始时,他挑战精武华小董事部將案件带上法庭,而董事部自知理据薄弱,不愿將案件带上法庭。 纳兹里说,由于该地段是属于政府所拥有,就有权决定如何使用该地段。 他表示,政府也不打算將问题闹大,才决定以政府机构租用政府地的价格,让该校租用这个地段。 来源:http://www.orientaldaily.com.my/ ... 58:4&Itemid=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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