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警涉索性贿少妇案 化验师检验证实 少妇内裤沾5人精液 (北海23日讯)3警涉索性贿与性侵印尼少妇案续审,化验师证实印尼少妇内裤沾5名男子精液(包括3名被告)、扣留室内搜回的床单则发现3男精液和1女分泌物。 这起引起马印两国关注的案件,是于周一上午在北海法庭续审,并传召大马化学局(槟城分局)化验师法蒂拉上庭供证。 3名被告分别是资历逾10年的首被告聂新末拉欣(33岁,伍长)、仍是见习警长的次被告雷米阿纳达纳(25岁)及第三被告沙希然敏兰里(21岁),各面对两项控状。 据法蒂拉供证,在印尼少妇的内裤上证实沾有5名男子的精液和事主的分泌物,包括3名被告的精液,另两名不知身份男子分别被列为L1和L2。 据其供词,在警局扣留室搜回的床单,分别找到3名男子的精液和1名女子的分泌物;并发现其中一名男子精液与第三被告的脱氧核糖核酸相吻合,另两名不知名男子被列为L3和L4,而女子分泌物则确认并非受害者,基于身份未明而被列为P1。 至于另一件同样在扣留室内搜回的毛巾,则沾有一名男子精液,证实为同样在床单上发现其精液的不知名男子L3。 继化验师上庭作证后,案件基于查案官即将产期而展至11月28日。据副检察司努阿斯金透露,控方将传召2名查案官及另两名警员后,将完成所有证人的传召工作。 审理该案法官为美奥苏莱曼,副检察司为苏海米及努阿斯金。首被告和次被告的代表律师为阿都罗尼,第三被告的辩护律师则是雷尔。 http://cnews.cari.com.my/news.php?id=457621 --------------------------------------------------------------- 败类,应该被打鞭够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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