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尾隨女友警誣指打劫‧情侶遭上銬毆打 要聞 中馬 地方 2013-07-16 17:15 (圖:光明日報) (吉隆坡16日訊)一對情侶申訴,兩人分別駕駛轎車返家,一前一後抵步公寓保安亭時,男友突遭3名便衣警探圍捕,其中一人還舉起手鎗指向男友,指責他跟蹤女子企圖搶劫,其餘兩人以手銬扣著他後,再把他壓在地上拳打腳踢。女友欲向警員澄清兩人關係,卻被重摑耳光及挨拳,導致她耳膜受損,影響聽力。 這起警員捉錯人並涉及濫權的事件,是在上週四(7月11日)凌晨12時發生。尾隨女友車子返家的男事主不但被指企圖打劫,換來一陣痛打之餘,還被警方扣留兩天,直至7月13日(週六)才獲保外。 警舉鎗叫男友不要動 受害情侶心感不憤,週二在行動黨蕉賴區國會議員陳國偉的協助下到蕉賴警局投報,指責3名警員濫用私刑。 男事主林文權(25歲,承包商)聲稱,事發時,他與女友蔡秋婷(27歲,推銷員)分乘兩輛車回到女友位於蕉賴的Warisan Cityview公寓,女友比他先抵步,先到停車場停車。正當他準備“刷卡”進入公寓時,突然出現3名男子,其中一人還有手鎗。 “其中一人舉起鎗叫我不要動,其餘兩人把我拉出來,用手銬扣著我及搶走我的皮包,再把我的頭壓在地上,不停地踢我及打我。” 他說,3人都穿著便衣,因態度兇劣及搶走其皮包,一度讓他以為自己被劫而大喊:“搶劫”。 “他們在舉鎗警告我不能動時,說我是搶劫犯(samun punya orang),說要跟著前面的女生回家,想打搶那位女生,可是那女生就是我女友,我怎麼可能要打搶自己的女友?” 在停車場等了數分鐘仍不見男友蹤影的蔡秋婷,突然聽到男友大喊“搶劫”,趕到保安亭處時,已看見男友被人按頭壓在地上,並且對他拳打腳踢,還有人正在搜查男友的車子。 “我問他們(便衣警員)發生甚麼事,他們說男友要打搶我,我向他們解釋我們是情侶,並要他們出示證件,不料其中一人當場摑我耳光,另補一記拳頭,我暈倒在地上後,還有人不停地在踢我。” 蔡秋婷聲稱,當時有許多圍觀的居民,保安們也試圖調解,反被便裝警員責罵。 稱被毆打20分鐘 林文權聲稱,他與女友無故被3名便衣警員毆打近20分鐘,直至蕉賴警局的警員抵達現場後,3名便衣警員即要求乘坐其車子,一起到警局錄口供。 他說,3人一直強調他是劫匪,指控他要打搶比他早一步進入公寓的女生,即其女友。 “在警局時,他們還是不停地搜索我的車,我之後也被帶到金馬警局,扣留兩天,直至13日才被放出來。” 他自稱沒有犯法或擁毒,車內也沒有毒品或危險武器,從被警方攔截到毆打的過程裡,他與女友也不曾回手或出言辱罵對方。 林文權聲稱,警員也許誤會他尾隨女生車,動機不良,但最讓他們疑惑的是,警員在確定比他早一步回家的女生其實是其女友後,為何還要如此粗暴地對待他倆。 女友被摑致聽力受損 蔡秋婷聲稱,其左耳膜因被警員大力掌摑而導致聽力受損。 她說,男友被警方扣留後,她一個人到中央醫院驗傷,結果發現,其左耳膜因曾遭撞擊而受損,影響聽力。 “醫生說,我耳朵有點聾,但還是可以聽到聲音,只是不能再像以前那樣。” 除了耳膜受損,蔡秋婷也申訴,其左臉頰也被毆至紅腫,身上有瘀青;其男友則是左手肘也有擦傷。 電眼拍下案發過程 林文權與蔡秋婷將拍下事發經過的閉路電視記錄交給警方調查。視頻可看見有人在林文權車內搜索,隨後蔡秋婷從公寓內走出來,試圖瞭解情況,結果反被毆打,保安員嘗試阻止但不果。 這3個視頻都是在事發當晚,由保安亭處的閉路電視所攝錄,每個視頻片長約5分鐘,主要記錄了男事主在抵步公寓後,所遭遇的一切,惟事發時已是凌晨時分,天色很暗,視頻畫面並不清晰。 根據視頻記錄,林文權在抵步後,準備“刷卡”進入公寓範圍,但疑手不夠長,所以打開車門起立“刷卡”,這時有兩輛摩多駛到其車尾,林文權突然站直,不敢亂動,隨後就有兩個黑影扑向前,要搶其包包及以手銬拷著他,再把他壓倒在地上。 陳國偉促嚴厲對付3警員 基於此事涉及警員亮鎗,陳國偉聲稱,他將協助致函給吉隆坡總警長及全國總警長,要求他們嚴正看待這起事件,並儘快處理及調查,並嚴厲對付3名涉案的警員。 他強調,警方不應隨便亮鎗,這起事件已嚴重影響公眾對於警方的公信力。 他指責涉案的警員除了濫用私刑,也有報假案的嫌疑,因為警方是以懷疑男事主是重犯而扣留他,但事實並非如此。 陳國偉聲稱,現在社會治安不靖,不論是出門、在家或是用餐,安全都受到危脅,而投訴者的案件發生在自己的公寓範圍,向其行凶的卻是警員。 “警方怎麼可以這樣對待市民?警方應該是保護市民的安全,現在卻是反過來向他們拳打腳踢,甚至是亮鎗恐嚇。事主都是擁有正當職業的市民,其中一人還是女生,還要被警員毆打。” 警允儘快處理以示重視 蔡秋婷是在男友林文權及陳國偉的陪同下,會見蕉賴警局副主任拉欣,後者答應會儘快處理,並表明警方非常重視此案。 “拉欣說,他們會調查,但在這段時間裡,有任何警員騷擾我或要向我問話,我可以聯絡他。” 她與男友都希望3名涉案的便衣警察最終受到法律的制裁。 蔡秋婷於週二前往蕉賴警局報案,指責3名便衣警察濫用私刑,希望吉隆坡警察總部或有關單位可以展開調查,向3人採取紀律行動之餘,還要將3人提控上庭。 她在報案書中提及,她在事發時看見一名印裔及巫裔男子正在搶奪男友的皮包,她企圖向印裔男子詢問為何要這麼做,對方回應自稱是警員。她曾要求他們出示證件,但他們不肯,突然間,印裔男子即向她的左臉揮了兩拳,導致其左臉紅腫。 警從2層面調查 蕉賴警區主任莫漢星接受《光明日報》訪問時指出,他們將透過兩個層面調查此案,其一是該警局確是在事發前接獲民眾投報,稱男事主試圖攔截女事主的車子,疑似心懷不軌,故警員才前往事發現場調查和扣捕。 “第二個層面是,女事主聲稱,當警員與男事主起衝突之際,她試圖出面阻止,卻反遭警員毆打一事。” 他強調,即便女事主曾向警員表明被扣捕的男子是其男友,惟警方依舊必須秉公辦事,不能單憑女事主的單面之詞就釋放男事主。 “畢竟確是有人在事前向警局作出投報,所以我們依舊必須遵照程序帶領男事主協助調查,絕不能漠視投報者的投報,並輕易地釋放男事主。” 他也補充,當局也得悉,該名男事主在遭到逮捕時,曾辱罵警方,惟實情尚有待深入調查。 “事主確實有權要求警員出示警員證件,但據我所知,警方後來也有向他們出示證件。” 此外,莫漢星透露,迄今為止,當局已掌握了一個閉路電視記錄和一名證人口供作為證據和調查線索。 他保證,當局一定會公正不阿地作出調查,絕不偏頗任何一方,至於警員是否有濫用職權而動武一事,他聲稱將待調查報告完成後,再作出回應。 “在調查報告出爐之前,我希望大眾切勿早下定論,這對警員或事主都有欠公平。” (光明日報/報導:張欣薇、洪美玲) http://www.guangming.com.my/node/173601?tid=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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