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高庭今天驳回公正党副主席蔡添强的申请,意味着他无法上阵峇都国席。 原任峇都国会议员蔡添强因遭法庭判罚2千令吉,而丧失大选提名资格。蔡添强入禀法庭挑战选举官一案,昨天星期四早上在吉隆坡高庭开审。 高庭法官星期五早上宣读判词时表示,这次申请主要是挑战选举程序,因为提名是选举的一部分,但他不是受委的选举法官,没有司法权审理,因此驳回蔡添强的申请。
“这次的兴讼违反了联邦宪法第118条文,申请驳回,无需堂费。” 蔡添强代表律师古迪亚星昨天陈词时指出,蔡添强不是来法庭挑战选举结果,而是为了要鉴定自己的法定地位,也就是是否符合竞选资格。 “蔡添强继续担任议员,参与辩论和制定法律。如果他被取消资格,那是不是说他之前在国会的活动都是非法的?” 不过,选委会代表律师阿玛吉星则强调,在选举期间,选委会的决定即是最终决定,选举官有权决定候选人是否符合参选资格。 提名日当天,选举官安瓦因为蔡添强在之前的刑事案中被判罚款2000令吉,而断定蔡添强失去竞选资格。蔡添强4月30日入禀法庭,挑战选举官安瓦对他做出的这项决定。他将选举官安瓦和选委会列为第一和第二答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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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浩荡荡 发表于 4-5-2018 09:53 AM
刘华才现在发梦都会笑
死蠢 发表于 4-5-2018 09:54 AM
预咗。。。
chinapee 发表于 4-5-2018 09:59 AM
赚到上RTM了!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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