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在地上,假亨利想起了以前的事情。 “爸!我要去迪斯尼乐园!我要去嘛!”五岁的小罗宾撒娇 道。 “罗宾!你爹地是警察,哪儿有空带你去东京玩呢?”晶晶笑着对小罗宾说。 罗宾是我和晶晶的爱情结晶。虽然我们的爱情并不受晶晶娘家的祝福,但我们还是坚持在一起,而且一同住在晶晶成长的地方—— 福建。 我和晶晶是在上海交通大学认识的。五年前,我刚抵达中国, 不时抱怨自己怎么那么不幸,被选为留学生交换计划的“受害者”。
我是有信心进入自己心仪的剑桥大学,攻读管理学的,但误打误撞就来到了中国。 孤僻一人度过了第一学年,因语言问题,全科大奏“满江红” 并不让人觉得意外。当时,我恨死了中文。 但在不堪其他同学在背后窃窃私语、冷嘲热讽的刺激下,我居然在众人面前大骂道:“我会超越你们的!中文,不过就是一团蚂蚁字罢了!” 谁知,那一次的呼骂居然让自己多了个外号——败给蚂蚁的笨蛋。还因为是第一个在管理系留级的外国学生而“史上留名”。 为了洗刷自己的污名,从第二学年开始,我就三不五时往人文学院跑,为的就是让自己多学一点“蚂蚁字”的基础。 正因如此,我认识了晶晶, 一个媒体与设计学院的女孩。 当时,她也常在人文学院的中文系出没,因为她后悔自己选错了科系,故想方设法要转系。 晶晶有着浅蓝色的眼珠,这让我印象特别深刻。 因为一些巧合,我们两个和司徒博士定下了一个赌注。赌注的内容是:如果晶晶能够帮我补习中文, 并且在这个学期让我成功通过考试,那她便能转到中文系。 当时,我问过晶晶:“你不怕我害你转系失败吗?” 晶晶回以微笑,眨了眨眼说道:“如果连这个挑战也没法完成,那么我想我也没有资格念中文系了吧?” 自那赌注约定以后,我们两人就常在图书馆、咖啡店、课室等地方一起读书。 一来,晶晶为我补习中文;而我,也常指导晶晶有关传播管理的课程。 日久生情,这或许就是我和晶晶之间微妙的化学作用吧!我们两人的关系越来越亲密,几乎是形影不离。 由于我在校园里没多少朋友,晶晶自然成了我需要找人陪伴时的首要人选。她就像我另一个具有母性特质的朋友,我的女教皇。 “fate的中文是?” “缘分。”晶晶像平常般的解释道。 “晶晶,你……你相信缘分吗?”我红着脸问道。 晶晶一时答不出话,愣在那儿。我只好接着说:“我不相信缘分。但,我相信爱情在第一眼光。” “哈?第一爱情在眼光?什么东西啊?”晶晶不明白。 难道中文不是这么说的吗?我的脸更红了。 “我是指……love at first sight.” 晶晶扑哧一声笑了出来,打趣道:“是哪个美女迷倒你了啊?你应该说‘一见钟情’才对。” 果然出丑了。我支支吾吾地说不出话来。“嗯……是你……” “我?我什么啊?”晶晶惊讶道。 怎么这么迟钝啊?“我是说,我对你一见钟情啦!” 晶晶傻在那儿,空气宁静得连根羽毛掉入水里都听得见了。 “你一定是和我开玩笑,对吧?”晶晶终于打破沉静。 “我是认真的!我是真的对你一见钟情。晶晶,当我的女朋友,好吗?”我含情脉脉地望着晶晶。 晶晶呆住了,她看起来真的拿不定主意。我心中盘算着接下来要如何说服她。我尝试看着她的眼珠,但她一直避开我的眼神。 闪躲再闪躲,避不可避的晶晶再一次露出尴尬的笑容,说道: “这个例子引用得很好噢!我们今天就到这里啦,我要回去了。” 一 说完,晶晶便马上收拾自己的东西,匆忙地离开,留下我一人对着空荡荡的教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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