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行动党的“超人”丘光耀因用“婊子”一词讥讽首相纳吉夫人,被警方援引多媒体法令逮捕助查,扣留4天获释后,宣称要 “捍卫言论自由”,绝不罢休。 骂粗口对受到压抑的群众具有强大的感染力,让循规蹈矩的安份良民宣泄不满的情绪。丘光耀非常懂得善用粗口的魅力,听他在火箭讲座的压轴演讲,“屌X他”、“打X佢”、“屌佢老味” 都是口头禅,台下笑声和喝彩连连。
的确,这是加强表达和产生共鸣的一种手段,但姑且不论被骂的对象是否政治人物,以粗口骂人是否言论自由?其支持者以网络暴力去霸凌投报者,百般咒骂、人肉搜索和制图加以羞辱,这些都是言论自由的一部分? 以美国宪法保障人民拥有枪支的权力为例,人民拥有并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可侵犯。同时,限制强势政府,防止政府权力膨胀进而侵犯公民权力,赋予公民反抗的武器,也是这条法案重要内在精神,即所谓“天授枪权”。 拥枪权是保障人民能推翻暴政的权力,也在法律许可之下保护自己的家园和生命财产,但你不能扮演“正义使者”,随意枪杀你所认定的坏人,更不能刺杀你所不认同的政客。 同样的,言论自由保障你发表个人意见的权力,不代表你能毫无理据的抹黑一个群体,或诽谤某个人。要发表个人意见,也要有所理据来说服别人的认同,而不是泼妇骂街却强逼他人接受。 丘光耀声称要捍卫的只是自己的言论自由,但他的支持者在谋杀著异议者的言论自由。他藉著粗口伤害某人的尊严或人格,并鼓动更多人使用网络暴力去剥夺他人的自由,这根本是违反民主和自由精神的做法。 自由女神之名不应被如此滥用,你有发表言论的自由和权力,不代表你能自由伤害和羞辱人,更不容以“正义”之名,使用集体霸凌的形式去剥夺别人表达意见的权力。 你有骂粗口的权力,也有许多人喜欢听。但是,我也有反对粗口的权力和理由,你要谈言论自由之前,也要以文明和行动去捍卫别人的合理和合法言论权。不管是用武力或语言暴力去侵犯别人,这是犯罪,而不是自由,就像一个连环杀人犯或强奸犯,没有资格去谈论尊重生命或捍卫女性尊严,否则显得太矫情和恶心。 丘光耀对首相夫人有性幻想,这是他的自由,但要公然进行人格谋杀或 “精神强奸” 别人的老婆,这是挑战法律和文明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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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LLCLINTON 发表于 28-3-2017 01:10 PM
贪污者无罪
骂贪污者大罪!
jellyfish_8 发表于 28-3-2017 05:43 PM
红豆兵要合法化那只超人的粗口。
言论自由也要遵守一条底线:言论自由不保护诽谤和辱骂。
读到博士还骂粗口,是显示教育失败吗?
教育不失败就假啦!
你看连博士都忍不住要骂粗口,肯定是狗阵的失败了!
我们人民是靠巅狗出气的!不然全部都会给狗腿们气到爆血管的!
丘光耀对首相夫人有性幻想,这是他的自由,但要公然进行人格谋杀或 “精神强奸” 别人的老婆,这是挑战法律和文明的底线。
arionb212 发表于 28-3-2017 06:06 PM
在污桶统制下的教育不失败就假啦!
你看连博士都忍不住要骂粗口,肯定是狗阵的失败了!
我们人民是靠巅狗出气的!不然全部都会给狗腿们气到爆血管的!
Microwei 发表于 28-3-2017 06:14 PM
我不认同邱光耀的粗口文化,但我更讨厌喜欢站在道德制高点去批评别人的人,甚至思想正确化任何人。这比破坏自由社会和言论自由更可恨。
syncsw1 发表于 28-3-2017 12:09 PM
主要还是马国人包括楼主的英文水准太差的关系。bitch可不一定是婊子的意思,bitch也可以拿来形容令人不愉快的事物。
比如 Life‘s a bitch
罗马军团 发表于 28-3-2017 11:25 PM
你又在pusing pusing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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