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创作歌手黄明志和台湾组合玖壹壹联合发表的《Oh My God》音乐MV,涉嫌亵渎膜拜场所和侮辱宗教。 继黄明志日前回国被捕后,槟城警方将会进一步扩大调查范围,并要求武吉安曼总部向国际警方求助,以向3名台湾歌手录取口供。
槟州总警长阿都嘉化指出,截至目前,警方已经向7人录取口供。当局也将会晤槟城宗教局,以进一步了解黄明志在清真寺拍摄音乐短片的举动,所涉及侮辱伊斯兰教。 黄明志早前曾经强调,这首歌曲的原意是为了提倡世界和平、宗教和谐,并发扬宗教引人向善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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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NCENT@YONG 发表于 23-8-2016 04:29 PM
“玖壹壹”是什么??
政府有够无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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