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马来西亚交易所是一个涉及众人利益的场所,因此有关当局,特别是交易所和证券监督委员,就必须确保在这里的每一方的利益都获得保障。 所以,在交易所的每一方,包括上市公司、董事、股票行、交易员、经纪、机构投资者和散户等,都必须严格遵守交易所和证委会的全部条例,如果不遵守的话,轻则受到公开谴责、重则会面对罚款、吊销执照以及坐牢等等。 尽管交易所和证监会的条例严格,但是仍然有人为了利益而选择挺而走险,违反了交易所和证监会条例,并被交易所和证委会对付,进而付出了他们的代价。 自从有股票交易所以来,违法条例的例子非常之多,例如近期较令人印象深刻的例子有泉景发展(Fountain View)前董事拿督陈XX被判有罪,他涉嫌在2003年杪至2004年初操纵股价,让泉景发展原本1.99令吉的飙升至6.05令吉,尽管证监会早在2005年提控,被告却在2010年才认罪和被判坐牢一天,外加罚款130万令吉。
图片来源:http://www.websbook.com/ 不过,由于检察官不满轻判再提出上诉,上诉庭去年改判监12个月及款罚130万令吉,令涉案者面对更严厉的刑罚。 另一项案件是,前抽佣经纪吴XX与萧XX,涉嫌在8年前通过不同代理设立42个股票户头,以自买自卖方式操纵利兴工业(LIIHEN)股价。 而2016年最令关注的例子则包括了利高控股(Repco Holdings)前执行主席刘XX被控的案例。根据报章于2016年3月1日的报道,刘氏被控在1997年操纵公司股价罪名成立,地庭宣判被告坐牢5年及罚款500万令吉。 此外,也有一些交易商被控操纵股价而被吊销执照,2016年1月26日,证监会便吊销Hon XX的执照。此外,2015年12月8日,证监会提控远洋控股(Transocean Holdings Bhd)的董事以及两名个人涉及局内人交易。 根据交易所提供的资料显示,交易所之前两年都非常的忙碌,因为2014年和2015年,被公开谴责和罚款的上市公司董事总共分别为21人和30人。 此外,这两年被公开谴责的上市公司分别为15家和11家,以及被公开谴责的上市公司董事分别为17人以及7人。 被私人谴责的上市公司2014年有9家,而2015年则是2家,被私人谴责的上市公司董事在这两年分别为2人以及4人。
图片来源:http://img.mp.itc.cn/ 由此可见,为了维护马来西亚的资本市场体系的透明、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市场秩序,以及维护每一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了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交易所和证监会在对付违法和违规行为方面是绝对不会手软的。 从近两年的数据看来,证监会执法的效率和力度都在不断加强,特别是在罚款总额方面,由2014年的267万1000令吉增加至2015年588万零600令吉,增加幅度为320万9600令吉或是120.16%,涨幅不可说不惊人。 毫无疑问,为了建设透明和公平的证券交易市场,交易所和证监会展现了坚决打击各类违法行为的决心,以清除资金市场的不良因素,通过公开谴责、私人谴责、罚款、吊销执照以及坐牢等刑罚,让参与马来西亚资 本市场的每一方知道,他们不遵守条例的后果是必须付出沉重代价的,从而达到以儆效尤的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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