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路交通局今日起,针对违规车牌、黑镜、频闪灯以及疝气车头灯,展开全国性缔行动。陆路交通局联同警察及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SPAD)共派出 1500 名执法人员在各州展开取缔行动。JPJ 总监 Datuk Sri Ismail 今日接受《东方日报》电访时说,今日开始在全国各个州属展开的取缔,每个州属的大致都会有 2 至 4 的取缔地点,以雪兰莪州为例,就有 3 至 4 个地点设路检,检查来往车辆。这包括其中一项大规范的取缔行动,于昨天 9 时至下午 6 时在云顶山脚展开。
他说,一旦发现任何车辆有违规车牌、黑镜或不符合标准的车灯即立即发出罚单。吉隆坡联邦直辖区 JPJ 主任莫哈末兹基在 10 月 30 日曾表示,为了实行这项取缔行动,当局已筹备多时,包括订购测量器材,进行官员培训,好让所有官员都能够掌握器材,进行取缔行动。他提到,虽然墨镜取缔工作于明年 5 月 1 日才展开,惟在这段期间,陆路交通局也会一起进行测墨镜行动。一旦发现有车主违规,便进行劝告并记录在案,而车主还必须重新回到 JPJ 进行检测,过关了才放行。 此外,在过去的数个月里,当局也多次发出可能进行取缔行动的警告,以便车主能够在取缔行动展开前,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更换。针对今日展开的取缔活动,陆路交通局共向违规车主发出多少张罚单一事,Ismail 表示,正确的数据要在两周后才能做出公布。他也提到,这项取缔行动要视今日的“成果”,才能决定会在何时结束。 而根据《星报》报导,Ismail 指出,JPJ 已经给予车主足够的时间,不再使用违规车牌和未经批准的车灯。“如今通融期限已经过去,任何藉口都不会再受理。”根据 1987 年陆路交通法令第 14 条纹,车牌违规者将可被罚款最低 300 令吉,最高可达 3000 令吉。而据 1959 年汽车(执照与使用)条例,违反车灯规格者将可被罚款 2000 令吉或监禁不超过6个月。250cc 的汽车和摩多车的车牌违规者将被罚款 150 令吉和 250 令吉。而在 250cc 以下的摩多车车主则可被罚款 70 至 200 令吉之间。此外,不符合规格的频闪灯则可被罚款 100 令吉至 250 令吉之间。 原文:http://www.orientaldaily.com.my/ ... 1500&Itemid=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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