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洋商报和其他报章的报导,我国政府有意在 2015 或 2016 年开始落实汽车报废计划,初步计划预料先报废 20 年车龄以上的汽车。据悉政府当局已经与汽车相关行业,如:新车商家、二手车商家、零件商家、汽车零件回收行业等接触,共同商讨汽车报废计划。同时,也将会安排他们派代表到日本参与圆桌会议,以便向日本了解汽车回收业的资讯。 本地的马来西亚自动车再循环公会(MAARA)主席魏木维在接受该报记者访问时表示,他们希望能在 2015 或 2016 年逐步坚信这项汽车报废计划(ELV),但仍然需要以市场反应来定夺最终决定。他也表示,早些年前也曾提出过此计划,不过遭到人民的强烈反弹,因此该计划被逼搁置了很久的时间。但人民不知道的是,这项计划对马来西亚推行环保的工作是有利的,可惜人民对这方面的了解还不足够。 他也说道,其实国外的汽车报废措施也不是强制性执行,所以他们建议先让人民自愿参与报废计划,又或是凡 20 年车龄以上的车子,可先每一年进行一次免费检查,让车主了解到汽车的状态,也能助车主提高对汽车安全性要求的意思。 MAARA 文章参考:http://www.nanyang.com/node/656860?tid=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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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de@4277 发表于 21-10-2014 02:51 PM
我们人民也要报废 50 多年了的 静虎。谁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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