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車被押阿窿‧女商人:無端欠債1萬‧查案官:要取車先還錢 2013-12-27 20:09
(吉隆坡27日訊)燕窩加工廠女商人申訴,她的本田CR-V轎車失竊後,遭人盜用資料再把車子抵押給阿窿,導致她欠債1萬令吉。警方在尋獲失車時,竟要她自行與阿窿“私下調解”,否則反告她報假案,讓她莫名含冤。 來自霹靂怡保的事主陳寶玲(40歲)聲稱,她與家人於10月19日前往雲頂高原度假,把本田CR-V轎車停泊在停車場後,即與家人直接入住酒店。直到26日下午,她們收拾行李準備退房時,才驚覺自己粗心地把車匙遺留在車裡。 “到停車場時,車子已經不見了,因為經常往來新加坡、怡保及吉隆坡,所以我都把護照、孩子的報生紙、汽車貸款文件及汽車保單等重要資料放在車裡,我立刻在雲頂的警局報案,希望找回車子及所有重要文件。” 約一個月後,陳寶玲接到文冬警局的來電,她說,一位自稱是助理查案官的男子通知她已尋回失車,並要求她到警局領回車子。她在隔天(11月19日)下午即趕到文冬警局,結果卻被助理查案官指責她報假案,要提控她。 與阿窿在警局食堂“談判” “助理查案官說我向大耳窿借了1萬令吉,並以這輛車子作抵押,他有證據,如果我不還錢,他可以告我報假案,扣留我。不久,有兩名阿窿也來到警局,助理查案官要我自己私下與阿窿調解。” 陳寶玲於週五通過民主行動黨泗岩沫區國會議員林立迎的安排下召開記者會,希望為自己討取公道。 她指出,她較後與兩名阿窿來到警局的食堂“談判”,助理查案官並未參與。 “阿窿說有名男子把我的車抵押給他們,借了1萬令吉,他們知道錢不是我借的,但借錢的人擁有我車子的保單文件及身份證副本,我必須還錢,或者把那個人找出來,才可以拿回車子。”
她聲稱,根本不知道偷車者是誰,也不懂是誰濫用車裡的文件,再把車子抵押給阿窿。她向阿窿解釋後,對方卻改口說,借出的1萬令吉其實是買車的訂金,有人以4萬令吉將其車子轉賣給他們,並在陸路交通局轉讓文件裡蓋了指紋及簽名。 陳寶玲一再強調,指紋及簽名是假的,但兩人就是堅持要她賠上1萬令吉,才可以取回車子,只要她願意合作,他們有辦法讓助理查案官不提控她。 車子在警局 鎖匙交阿窿 陳寶玲聲稱,車子失竊理應是受害者,卻遭警方誣賴報假案,還要被阿窿討債,無法取回失車。她質疑助理查案官在這起汽車失竊案中,似乎有意包庇兩名阿窿,而最讓她疑惑的是,車子目前正在警局,但車匙卻在阿窿手中。 她重申自己是無辜的,阿窿手中所謂的文件,其實都是她當初遺留在車裡而遭有心者盜用借貸,基於文件中的簽名及指紋並非出自她手筆,警方理因作出調查,而非以“報假案”的罪名,要她向阿窿妥協。 她指出,她曾向助理查案官要求取回車內的護照,而後者卻要她尋求阿窿同意,因為車匙還在阿窿那裡。結果,她親眼看著阿窿從口袋中取出車匙,開車讓她領回護照後,再收回車匙。 “阿窿說,只要我付錢,就可以拿回車子,他們可以等,1個月、3個月甚至是半年。” 她說,若真的是欠阿窿錢,對方都是急著討債,甚至“利滾利”,怎麼可能願意等? 陳寶玲強調,她堅持不付錢,助理查案官則要她回家等電話。自此就再也沒有任何消息,而車子目前仍在文冬警局,不允取回。 林立迎:事主若無辜可向警索賠 林立迎建議,陳寶玲若真的是無辜的,可以向文冬警方採取法律行動,針對其失車被扣押在警局的損失要求索賠,討回公道。 他在接獲陳氏的投訴後,曾於11月29日致函給全國總警長丹斯里卡立,要求調查這起失車被尋回,卻一直被扣押在警局裡的事件。較後,他在聖誕節前夕,即12月24日接到武吉阿曼警察總部的來電。 “武吉阿曼的警員打來,只問了我一個問題,即是事主報案書編號所寫的GH,代表甚麼?我直接回應他是雲頂高原(Genting Highlands)的縮寫,他就把電話掛上了。” 林立迎抨擊,如此莫名其妙的電話,已清楚說明警方的作業水平。 他說,待此新聞見報後,若警方沒有回應,他將協助事主向首相署公共投訴局投訴。 另外,林立迎說,阿窿手中的文件除了簽名及指紋是假的,亦未有填寫轉讓者的個人資料,根本沒有任何法律效用。 車被扣押仍需還車貸 陳寶玲指出,車子目前被扣押在警局,但因尚欠銀行車貸,每月仍得依時繳還1200令吉。 自車子失竊後,對從事燕窩加工業的她而言,極不方便,往返怡保、吉隆坡及新加坡時,甚至是週五到林立迎服務中心開記者會,都必須乘搭德士。 她指出,尋回車子是失而復得的事,沒想到最後卻惹上一堆的麻煩事。她的失車是2002年生產的本田銀色CR-V轎車,車牌WUE3199,剛買半年,卻倒霉遇到偷車賊。 陳寶玲提出質疑 1.失車已尋回,目前正在警局,但車匙為何會在阿窿身上,而不是由警局保管? 2.查案官為甚麼要求她與阿窿私下調解? 3.阿窿手上的文件都無法成立,男人去借錢,用的卻是女人的身份證影本,再加上簽名及指紋都是假的,查案官為何選擇相信阿窿而非她,反指責她報假案,要扣留她? 4.如果她真的借阿窿,阿窿會願意以不加利息的方式,等對方半年,只求對方還錢? 5.如果她真的報假案,為何一個月了,警方都未採取行動?甚至連一通跟進的電話也沒有? 警方未回應 警方被指要失車車主和阿窿私下調解一案,本報記者嘗試聯絡文冬警區主任曼梳詢問詳情,但不果,助理告知其手機留在辦公室。 另外,文冬警區副主任萬阿茲哈則要求記者向警區主任尋求回應,至截稿為止,仍無法取得警方針對此事的答覆。(光明日報) -----------------------------------------------------------------------------------------------------------------------------------------------這麼荒唐的事情就只有馬來西亞警察才會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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