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9日,星期二,4:15PM]
花钱买下特许经营权(Franchise)投资一门生意,是时下其中一个正夯的新兴行业。但做生意始终存在一定的风险,投资过程中所签署的合同、所开设的联名户头等,对投资者是利或弊,掏钱的那个人需要睁大眼睛看清楚。
来自雪州梳邦再也的黄爱宝(47岁),今年1月,在一名相识40载的女友人G小姐的游说下,以生意伙伴关系(partnership)投资一家猪肉连锁零售店。
G小姐献议,每人注资1万令吉,各持50%股份,并保证在9个月至1年内,获得40%-50%回酬。
猪肉由丹绒士拔一家农场运送,这家农场于2008年在巴生武吉丁宜开设了总店,根据它的网站,雪隆地区已有8间分行,进驻地点包括巴生、蒲种、蕉赖、甲洞、八打灵再也和梳邦再也。
根据献议书,这门生意的模式是:
- 非特许经营(franchise),而是合资经营(joint venture)
- 没有特许权使用费
- 加盟费1万令吉(一间分行)
- 若开设5间分行则豁免加盟费
- 每间分行每月需贡献200令吉市场基金
- 农场将提供和训练屠夫
- 共享商机也共同承担危机
- 双方各向公司注资
- 以“企业”模式合资经营
- 农场占50%股份,或只至少30%股份
- 不可转借公司名称
- 一间公司只有2个名字,一方一个
- 股份持有人必须同意每6个月注资一次,但公司的营运现金必须维持在5万令吉的水平
40年友谊信任 换30万跳海投资
基于对40年友谊的信任,黄爱宝从注资开始,就不曾催促G小姐公开合同和账目。吊诡的是,既然这是一门合资生意,无论在找店铺、聘员工、搞装潢、推广宣传和销售,都应该由两人分担,但这些钱全由黄爱宝一人支付。
更扯的是,店面合约租户栏只能放农场的名字,黄爱宝“消失”在名单上。
她说,截至目前,她前后注资逾30万令吉。眼看肉店的生意还不赖,回酬有望,但G小姐却声称营业额差硬要她加注,却又不肯公开账目,因此她怀疑这一项合资经营生意背后隐藏不可告人的秘密。
“我要求撤资,G小姐说只能以贱价收购我的股份。我要取走店铺里所有由我花钱购置的设备,但G小姐说店是农场的,我无权搬走!”
黄爱宝透露,调查发现,G小姐是该农场不持股的董事之一,其他农场或供应商的猪肉售价,还要比该农场来得低。
呈证据予贸消部查农场投资方案
梳邦及沙亚南消费人协会主席拿督耶谷乔治,今天协助黄爱宝召开记者会。他表示,已经有7名投资者向警方报案,惟G小姐和3名农场股东始终不愿意和他面谈。
“这是一个新的合资经营方案,也是一个极度不公平的商业合作模式,因为资金全来自投资者,G小姐和农场却坐享其成。”
他促请更多涉及人士站出来指证和投报(热线:016-3261700),以便他能掌握更充分的证据文件,提呈国内贸易、合作及消费人事务部、农业及农基工业部和武吉安曼商业罪案调查组。
佳礼记者 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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