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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字眼裁决不影响沙砂 首相指内阁十点方案仍有效

22-10-2013 09:37 AM| 发布者: 佳礼编辑 | 评论: 21|原作者: jvcpcv55

摘要: 首相纳吉指出,上诉庭日前针对“阿拉”字眼所做出的裁决,并不涉及沙巴和砂拉越的基督徒。
“阿拉”字眼裁决不影响沙砂
首相指内阁十点方案仍有效






首相纳吉指出,上诉庭日前针对“阿拉”字眼所做出的裁决,并不涉及沙巴和砂拉越的基督徒。

他指出,此课题涵盖在内阁10点方案内,它对这两个州属仍有效。

“上诉庭日前针对‘阿拉’字眼的裁决,不会涉及沙巴和砂拉越的基督徒,10点方案仍有效。”

纳吉也是国阵主席。他今日在亚庇为沙巴团结党大会主持开幕时,这么指出。

必须维护种族宗教关系

纳吉提醒社会大众,过上和平生活的其中一项先决条件就是维护国内种族和宗教徒关系。

“对沙巴人民而言,希望不要有任何人觉得被压迫,因为每一名宗教徒所习惯的方式将和之前一样。

“如果活在和平的情况下,种族和宗教和谐就可以维持、培养和加强,我们(政府)也想看到我们能够为沙巴带来更多发展,特别是在乡村地区。”

沙巴融合反映一马理念

吉(右图)指出,在一个马来西亚理念推出之前,沙巴的各族已展现独特和融合,反映出一马社会理念。

他指出,各造必需互相照顾宗教敏感性,以配合政府培养各族团结的努力。

“我们必需凭着了解种族间的敏感性,管理所有与种族和宗教有关的课题。

和谐就必须彼此不伤害

“重要的是,如我所说,能够为宗教带来和谐的秘密不会太困难……这不是艰深的学问(roket science),它是根据理性的考量。”

他指出,有关考量很简单,就是穆斯林不伤害非穆斯林的心,而非穆斯林也不要伤害穆斯林的心。

他指出,如果全民秉持这项原则,国家将安宁及和谐。

财案将落实沙巴众要求

此外,纳吉也保证,本周五公布的2014年财政预算案中将落实沙巴州大部分要求。

他说,中央政府将继续考虑增加沙巴州所需要的拨款,特别是在基本设备发展方面。

“我将在本周五公布财政预算案,所以我现在不是先宣布什么。”

关注沙砂土著经济权益

纳吉说,政府也关注土著经济权益,包括沙巴及砂拉越少数土著。

他说,政府将全面考量发展,包括非土著,以达至公平及公正分享财富。

“全面发展将保证国家长期稳定。

“沙巴也无需质疑,因为政府将确保国内没有任何一方被忽略或落在发展的后头。”

促人民勿受反对党欺骗

纳吉也要求沙巴州人民继续团结,以进行全面发展。

他说,沙巴是各族及不同宗教人民团结的例子。

“团结是资产,我们可以让它成为成功模式,领导国家的国阵政府成功,可以开拓我国财富。”

纳吉也要求人们不要受到反对党的虚假承诺影响,包括无需偿还教育贷款。

“如果我们不还债,谁来还?下一代需要来还。不要连累子孙,这是为难,国阵不会加重人民负担。”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244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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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dogdogman 21-10-2013 09:25 PM
因为东马基督教徒多,国阵不想失去这些票,所以才出现这种不知所谓的一国两制。
引用 阿来 21-10-2013 09:34 PM
高啊,打了人家一巴掌又来讲必须维护种族宗教关系。
引用 ivan6003 21-10-2013 09:49 PM
据我所知东马原住民大多是基督教徒
引用 sp13501 21-10-2013 11:03 PM
这到底是政治人物可以推翻高廷的判决?  还是吉隆坡的法庭判决,只适用在西马?   还是一国两制?  还是怎样?   搞到很乱叻 。。。忽东忽西,可以不可以简单一点,让人们容易一点适从?
引用 柏皓轩 21-10-2013 11:41 PM
这就要看东马的基督徒会否对纳吉实施的虚伪宗教政治买账! 如果基督徒是不够团结的, 任由西马的基督徒受到不公平的待遇, 我想他们一路以来秉持的同是教徒的共同关爱之心就荡然无存了!~ 在我的印象中, 基督徒都很团结的, 或许纳吉迟点因‘宗教门’事件踩地雷就是算少了这点!
引用 dupont378 22-10-2013 12:32 AM
sp13501 发表于 21-10-2013 03:03 PM
这到底是政治人物可以推翻高廷的判决?  还是吉隆坡的法庭判决,只适用在西马?   还是一国两制?  还是怎样 ...

本来就是一国两制,
现在到东马还需要带护照吗 ?
引用 DiamondBit 22-10-2013 12:44 AM
当官的最高境界,就要嘴巴要学会放屁
而屁的最高境界,就是味道从来都没有固定方向漂的
引用 alola 22-10-2013 12:52 AM
上诉庭都不够鸡哥来
引用 BBJ 22-10-2013 07:27 AM
“对沙巴人民而言,希望不要有任何人觉得被压迫,因为每一名宗教徒所习惯的方式将和之前一样。
沙巴融合反映一马理念
吉(右图)指出,在一个马来西亚理念推出之前,沙巴的各族已展现独特和融合,反映出一马社会理念。
西马就不必一马精神,就不必感觉到被压迫?
各位,我有个猜谜语。
马来西亚最不一马精神的是谁? 本帖最后由 BBJ 于 22-10-2013 11:29 AM 编辑

引用 Nights 22-10-2013 08:02 AM
他指出,有关考量很简单,就是穆斯林不伤害非穆斯林的心,而非穆斯林也不要伤害穆斯林的心

他指出,如果全民秉持这项原则,国家将安宁及和谐。

可惜的是,政府你已经伤了非穆斯林的心了。你要叫这个国家如何安宁?和谐?
引用 豬頭 22-10-2013 08:03 AM
白纸黑字的都可以反口,别说现在只是用嘴巴说说而已,还有人会相信你。
引用 monster.inc 22-10-2013 08:46 AM
官字兩個口哦。
引用 liekfei 22-10-2013 08:55 AM
东马的基督徒可以用“Allah”字眼,西马的基督徒不能?
是这样吗?
引用 tansks1737 22-10-2013 09:08 AM
已经开始侵蚀非回教徒的利益了。
引用 kent05 22-10-2013 09:23 AM
阿拉事件的始作俑者是当年的内政部长赛哈密

《先锋报》违“阿拉”字眼禁令
赛哈密斥刻意挑拨回教徒不满
2009年1月21日 下午4点08分         

随着昨日《先锋报》宣称将不理会内政部禁令,继续使用“阿拉”字眼,直至法庭下判为止,内政部长赛哈密(右图)批评这样的做法形同故意制造回教社群的愤怒。

他今日表示,“阿拉”字眼的使用禁令并非来自内政部,而是整个政府,若《先锋报》坚持继续使用之,则后者等于刻意挑拨回教社群的不满。

根据《马新社》报道,内政部将先调查《先锋报》说法是否属实,再采取进一步行动。

批《先锋报》只顾自己权利

赛哈密指责《先锋报》自以为厉害,只顾自己的权利,漠视其他人的权益。

“法庭仍未对这宗案件下判,它(《先锋报》)应该先等待判决,他不能够以为只有他才是强者,才有权利,而其他人则没有权利。”

“我们对其他宗教已够容忍了,一旦我们采取行动查禁该报,届时他们又要生气,说我们没有给予自由。”

应在无对立气氛下解决问题

他指出,“宗教课题是十分敏感的,如此一来,我避免辩论这样的课题……对我而言,我们最好在没有对立的气氛下解决问题。”

赛哈密是在今天出席内政部每月会议后,发表上述谈话。

《先锋报》过去在马来文版使用“阿拉”的字眼来称呼“上帝”,结果遭到国安部的多番警告,要求停止使用“阿拉”字眼,并在2007年底引发一波争议。《先锋报》因此针对政府禁用“阿拉”字眼的决定,入禀法庭要求检讨。

交检察署起诉辱先知部落格

另外,针对侮辱回教先知的部落格,赛哈密表示,警方已经针对此事展开调查,而调查结果将交到总检察署来处理。

“现在就交由总检察署来决定是否拥有足够证据来进行提控。”

赛哈密指出,网络世界蓬勃发展,导致当局很难拦阻资讯在互联网内传播;有时歧视特定种族或宗教的资讯来自外国的网络伺服商。

吁资方将失业外劳遣送归国

针对经济衰退导致许多外劳被裁退,导致犯罪率上升的情况,赛哈密只强调,资方应该雇佣本地劳工。

“那些遭解雇的外国劳工应该遣送回国;另外,(资方)不应该再雇用外国劳工了,相反地,他们应该利用本地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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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禁《先锋报》用“阿拉”字眼
赛哈密:解禁指示是一项错误
2009年2月28日 晚上8点39分
         
继公布大道涨价复又展延后,政府今日再来另一项政策急转弯,撤回早前允许批准天主教会周报《先锋报》(The Herald) 有条件使用“阿拉”字眼的指令。

根据《马新社》报道,内政部长赛哈密承认,政府在早前的指示上犯下错误,导致“阿拉”字眼的使用出现混淆。

禁令生效至法庭判决为止

他澄清,政府禁止《先锋报》使用“阿拉”字眼的指令依然有效,直到法庭作出判决为止。

“目前司法审核仍在进行当中,我们就交给法庭决定。我认为在指定指示(允许使用“阿拉”字眼)时出现错误。当我们犯错时,我就必须承认,有必要详细地重新研究。”

“又出现错误......因此我们还是做出纠正。”

他今日在亚庇受询及马来西亚回教宣教基金会促请政府撤回允许《先锋报》有条件使用“阿拉”字眼的指令时,这么回应记者。

解禁令引起回教组织不满

由于《先锋报》在马来文版使用“阿拉”的字眼来称呼“上帝”,导致国安部屡次提出警告,要求停止使用“阿拉”字眼,同时更在2007年底引发一波争议。

《先锋报》因此入禀法庭要求检讨政府的决定,同时它也决定不顾政府禁令,坚持使用“阿拉”字眼直到法庭做出判决为止。

不料审讯尚未结束,内政部却在今年1月21日致函《先锋报》,容许基督徒在印刷上使用“阿拉”字眼,但是必须在刊物封面印着“只限基督教徒”的字眼。

根据这封志期2009年2月16日公函,“除非相关文件和出版品在封面写着‘限基督教徒’(FOR CHRISTIANITY),否则禁止印刷、出版、贩售、发行和拥有任何包含‘阿拉(Allah)’、‘ Kaabah(圣堂)’、‘神殿(Baitullah)’和‘祷告(Solat)’字眼的文件和出版品”。

不过此举却引起马来西亚回教宣教基金会的不满,其主席莫哈末纳卡伊(Mohd Nakhaie Ahmad)认为政府此举并不明智,不仅会激怒国内穆斯林,甚至会引发全球穆斯林的不满。
本帖最后由 kent05 于 22-10-2013 09:26 AM 编辑

引用 gaomin 22-10-2013 09:25 AM
liekfei 发表于 22-10-2013 08:55 AM
东马的基督徒可以用“Allah”字眼,西马的基督徒不能?
是这样吗?

东马基督教徒如果还是支持国阵,这是不是说,基督教的阿拉,不止一个?
引用 番薯仔 22-10-2013 10:27 AM
把神话掺些笑话,再变成鬼话的本领...在波裂国这可是正常之事...

哪怕会给世界人士取笑...

引用 阿丹杜亚 22-10-2013 11:14 AM
选国阵的基督教徒,你们清醒过来了吗 ?
引用 vongolia 22-10-2013 12:03 PM
内阁是在法庭之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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