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上诉庭昨天裁决《先驱报》不得使用“阿拉”字眼后,马来西亚穆斯林连线(ISMA)随即发表大马基督教徒应服从伊斯兰权威,否则大可搬去其他国家的言论。 马华署理总会长廖中莱今天抨击穆连,无视于大马是一个奉行多元种族、多元宗教和多元文化的国家,在阿拉字眼判决案事件中发表极端言论,严重破坏了国内的宗教和谐。 狂言者应受法律制裁 廖中莱在今天文告强调,大马宪法保障言论和宗教自由,此外,非穆斯林具有马来西亚公民地位,也是宪法肯定的。 “轮不到任何人因人民拥有不同意见,就请任何人离开。” 廖中莱指出,我国的宪法第8(2)条文保障,没有任何人可以因为种族,宗教和性别而受到歧视,因此“随随便便就口出狂言请持不同意见者离开或移民者”都应受到法律的制裁。 珍惜国民与宗教和谐 廖中莱续表示,非穆斯林国民忠于马来西亚,为马来西亚的发展贡献良多。 他奉劝所有人在发言时维持理性与珍惜国民间的感情和宗教间的和谐,并完全接纳彼此,才能缔造一个真正团结和和谐的国度。 上诉庭昨天宣判政府上诉成功,推翻高庭决定,禁止天主教刊物《先驱报》使用“阿拉”字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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