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pagomo 诽谤案败诉 二零一三年九月十四日 上午十时五十五分 http://www.kwongwah.com.my/news/2013/09/14/9.html (吉隆坡13日讯)高庭今日谕令部落客“PapaGomo”或真名旺莫哈末阿兹里,针对一则刊载在其部落格的诽谤性文章,支付50万令吉的损失赔偿给商人阿都拉萨莫哈末诺。 司法专员瓦兹尔认为阿都拉萨成功证明由旺莫哈末撰写的文章,确实对他(阿都拉萨)构成诽谤。 他谕令旺莫哈末支付20万令吉的普通赔偿及30万令吉的惩戒性赔偿给阿都拉萨,以及订下5万令吉的堂费,并发出禁令,禁止旺莫哈末继续发表有关的诽谤字句。 瓦兹尔裁决时说,作为起诉人的阿都拉萨已成功证明旺莫哈末刊载有关文章,尽管答辩人在供词中否认本身是Papa Gomo。 没有事实根据 他指出,法庭发现由答辩人所刊载的文章不是评论,而是没有事实根据的字句。 “在本案中,起诉人是广为人知的商人,而答辩人指起诉人是一名骗子,借着共和联邦运动会的举行,搜刮数百万令吉的言论,有着让起诉人在公众眼中被贬低之虞。” 他也有这天。。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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