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KPDN查获使用过期清真标识的零食 大山脚,7月11日——槟城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部(KPDN)查封了价值6,748令吉的多种口味零食,原因是这些零食使用了过期的马来西亚清真标志。 槟城KPDN主任S. Jegan表示,这次行动是在与槟城州伊斯兰事务部(JHEAIPP)清真管理部门联合进行的,目标是位于Bukit Mertajam的一家两层楼店屋工厂。 “此次行动由四名KPDN州执法人员和两名JHEAIPP官员执行。” “检查发现,该工厂涉嫌在其销售的多种口味零食包装上继续使用已过期的马来西亚清真标志。”他在声明中说。 他指出,此案将依据《2011年贸易描述(清真认证及标识)法令》第4(1)条款进行调查,该条款规定,除非获得相关权威机构的清真认证,否则所有食品和商品不得被标记为清真或以其他方式描述为穆斯林可食用或使用。 “一旦定罪,初犯者可能面临不超过20万令吉的罚款,再犯或之后的每次违规将面临不超过50万令吉的罚款。”他说。 Jegan警告商家,不得在未经相关权威机构如马来西亚伊斯兰发展局(JAKIM)或州伊斯兰理事会(MAIN)认证的情况下使用马来西亚清真标志。 来源:https://berita.rtm.gov.my/nasional/senarai-berita-nasional/senarai-artikel/kpdn-pulau-pinang-sita-keropok-guna-logo-halal-tamat-tempo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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