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PDN 传召10家公司解释涨价行为 布城,6月14日 —— 马来西亚国内贸易和生活成本部(KPDN)已根据2011年《价格控制和反暴利法令》(AKHAP)第21条发出书面通知(NB),传召10家宣布在6月10日后涨价的公司,以解释其涨价原因。 国内贸易和生活成本部长拿督Armizan Mohd Ali在声明中表示,这10家公司包括运输业(3家公司)、建筑材料业(3家公司)、食品和饮料业(2家公司)以及机械租赁业(2家公司)。 目前,已有两家公司被传召,其余公司将根据安排陆续被传召。 “已确认的公司需解释其涨价行为的合理性。初步调查显示,4家公司已获批车队卡,但仍发出涨价通知;其余6家公司拥有不在补贴柴油控制计划(SKDS)2.0范围内的车辆。” 他表示,每家公司需提供详细信息和相关文件,以便进行反暴利分析。未能按要求出席的公司将根据第723条第57条面临处罚。 KPDN警告所有各方,不得借机以反暴利元素涨价。任何被发现操纵价格的行为,将面临严厉处罚,根据第723条,法人/公司最高可被罚款50万令吉,个人则可被罚款1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三年,或两者并罚。 “Ops Kesan 2.0行动于6月8日启动,旨在确保获批柴油补贴的服务业的所有定价和涨价行为符合2018年《价格控制和反暴利条例》(不合理高利润的确定机制)以及2011年AKHAP法令的规定。” 来源:https://berita.rtm.gov.my/nasional/senarai-berita-nasional/senarai-artikel/kpdn-panggil-10-syarikat-umum-kenaikan-harga-di-bawah-akhap-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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