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锋报》12月18日刊登伊党主席哈迪阿旺题为《PAS dan DAP berkawan dan berlawan》的文告。 他表示,伊斯兰党与社会中其他各种宗教和意识形态的成员在马来西亚成立之初就开始合作,以反对殖民者,独立后与政府和反对派一同奋斗,包括在1990年代后与民主行动党(行动党)合作。这种合作建立在人道和方法的共同点上,没有强迫任何一方放弃各自的意识形态。 “此外,伊斯兰党曾支持国阵政府颁布的《内安法令》(ISA)及其实施,以对抗共产主义恐怖分子、黑社会组织和其他极端分子。这是因为这些组织中的一些表现过于极端,且对伊斯兰教持强烈的反感。当《内安法令》被滥用以打压包括伊斯兰党在内遵循民主程序的反对派时,伊斯兰党与行动党等团体一同反对。” “同样,在伊斯兰党赢得并被(人民)委托在吉兰丹和登嘉楼州领导州政府的任务时,对民主和联邦制度的侵犯导致了吉兰丹政府在紧急状态的宣布下被推翻。这种情况发生在伊斯兰党是国阵政府成员的时候,导致伊斯兰党被开除,而行动党则与伊斯兰党一同在国会中对抗他们。” “类似的压力也加在伊斯兰党登嘉楼州政府和许多其他事件上。” “当行动党公开反对在吉兰丹和登嘉楼州实施伊斯兰教法,而这些地区属于州政府的管辖范围,成为穆斯林根据联邦宪法的权利时,伊斯兰党不能保持沉默,因为这一举动直接触及伊斯兰党的原则。” “同样,当为了引入教育鞭刑而非酷刑时,《伊斯兰法庭(刑事权限)修正案》(RUU 355)也成为了课题。” “此外,伊斯兰国家的课题也曾在行动党与伊斯兰党共同参与的替阵(BA)和人民联盟 (PR)时引起争议。因此,伊斯兰党有责任在一些举行的对话中面对并提供面对面的解释。事实证明,行动党中有人持开放态度,也有人极端反对,因为他们追求政治上的非穆斯林支持,导致行动党决定退出替阵。然而,伊斯兰党仍然坚持捍卫伊斯兰教义。” “行动党的态度更加公开地反对伊斯兰教,因为他们强迫按照殖民者带来的宗教定义翻译联邦宪法中的伊斯兰教条款。” “至于伊斯兰党可以与任何伊斯兰政党和组织,不论是土著穆斯林还是非极端的非穆斯林,在选举合作中都是可以的。因此,伊斯兰党能够根据当前和当地的政治法学领导由马来伊斯兰人领导的政府。” “伊斯兰党支持国阵(巫统、马华、国大党等)联合政府将伊斯兰教确立为联邦宪法中的国家宗教,当伊斯兰党在议会只拥有一个席位时,仍坚持其信仰原则。那时,行动党及其实用主义的同伴尚未诞生。” “《可兰经》强调了在与其他方面的关系中采取和平态度的必要性,包括与敌对方的关系,以便能够更接近地相互联系,而无需担心被欺骗或引诱。这是因为只有通过伊斯兰和其概念的基础,才能继续坚持。” “最终,伊斯兰党获得了多重的支持,现在已成为国会和州议会最大的党派。" 新闻来源链接:https://harakahdaily.net/index.php/2023/12/18/pas-dan-dap-berkawan-dan-berlawan/
非中文/马来媒体新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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