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咨询如何卖房的网络贴文,近日掀起热议!一名大马网民日前匿名在网上发文,由于长时间不见房东,竟然异想天开想要将房子卖掉,以此获得钱财。 这名租户表示,自己在万挠(Rawang)租住一个房子多年,从没有孩子到结婚,如今孩子都生了,然而房东却突然消失了,无法与对方取得任何联系,因此他最后一次交付租金是在2021年,后者失联的关系,让他至今都是免费居住在现在的房子。
他透露,房东是个单身男性,没有妻子或孩子。如今过去了那么久,房子有不少地方都出现了损坏,却无法要求房东维修。因此他动了想要将房子卖掉的念头,碍于不了解卖房程序,因此便发文询问大家,“如果我卖了这房子,是否能分得一份?” 此外,他也想过,因此房东已经“不在”了,或许可以将房子转租给其他人,从中赚取租金。 这起匿名租户的消息一发布后,引发了网民们的巨大关注,在社交媒体上迅速传播,成为了热门话题,不少人都惊讶该租户竟想将不属于自己的房产出售,直言这根本是离奇的想法。 对于这件事,《星洲日报》特别询问了执业律师彭顺文。他表示,租客在法律上并没有权利将不属于自己的财产进行出售或处置,而土地局亦坚决拒绝任何不合法的交易。 他指出,土地局已采取多项有效措施以防止此类欺诈交易。实际产权所有人或授权人必须通过生物识别指纹认证,方可进行产权转让。 此外,彭顺文还指出,一些恶意卖方可能会伪造业主的详细信息和证明文件,企图进行土地欺诈。这类行为属于伪造和欺骗的重罪行为。 他警告称,如果买方在交易后发现卖方并未拥有合法的房产所有权,他们有权向警方举报欺诈行为,而私自出售房子的租客也可能因违反买卖协议而面临起诉。 对于上述租客遇到的情况,彭顺文提出了实用建议,应该通过国民登记局的协助找出房东的最后地址,以便与房东重新取得联系。 如果所租房屋存在严重的损坏和维修问题,他建议租客要慎重考虑搬迁到其他住处。但如果想继续住在目前的房子,却又希望解决维修费问题,可以考虑向法庭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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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w_meng5727 发表于 15-8-2023 07:27 AM
可恶 无耻 的 租客。。。
@幸福草莓 @thunder @lim9999 @tornado @adelinewcm @qiuzi @mei3yun4_ ...
yow_meng5727 发表于 15-8-2023 07:27 AM
可恶 无耻 的 租客。。。
@幸福草莓 @thunder @lim9999 @tornado @adelinewcm @qiuzi @mei3yun4_ ...
thunder 发表于 15-8-2023 07:48 AM
外国法律好像可以的,叫逆权侵占
ilovet 发表于 15-8-2023 08:38 AM
房东应该是过世了。。
yow_meng5727 发表于 15-8-2023 07:27 AM
可恶 无耻 的 租客。。。
@幸福草莓 @thunder @lim9999 @tornado @adelinewcm @qiuzi @mei3yun4_ ...
qiuzi 发表于 15-8-2023 09:22 AM
如果一次性付租真的会够够力了咯。
yow_meng5727 发表于 15-8-2023 09:29 AM
如果 还没有 供完 房屋 贷款。。。等下 银行 会去 封屋子。。。
qiuzi 发表于 15-8-2023 09:31 AM
有些人房子多却没本事住。
有些人连一间房子都买不起。
yow_meng5727 发表于 15-8-2023 09:38 AM
这个 世界 就是 这样。。。
qiuzi 发表于 15-8-2023 09:42 AM
没有所谓的公平。
yow_meng5727 发表于 15-8-2023 09:47 AM
猜一猜 :
如果有一间屋子。。。
qiuzi 发表于 15-8-2023 10:13 AM
@lim9999 快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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