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大马交易所勒令暂停交易的世霸动力(SERBADK 5279)采取"反制",入禀吉隆坡高庭起诉大马交易所,要求高庭对大马交易所作出四项指示,包括回复该公司股票和凭单交易。 世霸动力是以“原诉传票”(originating summons)方式起诉大马股票交易所,审前案件管理定在下周三(17日)。 世霸动力声称,交易所曾在今年6月28日及7月2日依据主板上市条例2.23及2.24项,指示公司委任安永(Ernst & Young Consulting Sdn Bhd)担任独立稽查员以展开“特别独立调查”,但此举已超出交易所权力范围。 世霸动力也主张,交易所在10月22日指示公司发布安永的“最新事实调查结果”(Factual Findings Update),也超出其权力范围,应被宣布为无约束力及无效。 根据文告,该公司针对19项事宜发出原诉传票,包括交易所指示委任安永展开独立调查丶要求公开独立调查报告丶让公司股票及凭单无限停牌等事宜属滥权丶无约束力及无效。 世霸动力认为,交易所无权指示公司采取或展开任何行动,并称此举已违反主板上市条例9.03丶9.35A丶2007年资金市场和服务法令(CMSA)11(3)(a)条文。 该公司也寻求高庭指示交易所(一)立即恢复公司股票及凭单交易丶(二)禁止交易所采取措施丶或以其他方式或行动发布最新事实调查结果丶(三)禁止交易所向公司下达指示委任任何人担任特别稽查,针对公司或子公司事物展开任何检讨与调查,及(四)禁止交易所向公司发布任何指示,针对公司及子公司事务展开任何特别独立调查或检讨。另外,世霸动力也欲向交易所寻求赔偿及诉讼成本,交由高庭评估。 《九点股票 9shares.my》提供。 分享您的內容,请与佳礼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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