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一女子匿名投稿到面子书某律师社群内,主要询问律师们有关其高龄母亲的劳工问题。 据女子透露。其母亲现年65岁,在一家育儿幼稚园上班,每天工作时间是早上8点至5点半,周末休息两天,月薪是马币800。对此,女子与家人是非常支持其母亲有自己的工作。她写道,“我们家人那时是支持的,毕竟老人家每天关在家里也不行。她基本上就是做饭给小朋友,帮忙看前看后而已”。
直到不久前,其母亲老板要求其母亲早上9点才上班,随后待到晚上7点才放工,而且还要扣其母亲薪水至马币500。由于其母亲觉得不对劲,就提出离职申请,不料其老板却表明,当初签合同时,合同表明离职需要3个月的通知,而这段期间,其妈妈也只能领马币500的月薪。 面对此事,女子求助于律师们而写道,“(妈妈的)老板还说,你(妈妈)是乐龄人士,劳工部的法约不能cover(保护)她们…想问真的是这样吗”。 不少网民看到后,纷纷鼓励女子向劳工部劳工部进行投诉而表示,“最低薪都没有给到,投诉他了”、“去劳工部告就对了”、“直接去劳工部讲理由吧。看谁的理由赢完”。 对此,群内的律师给予建议道,“公司可以命令你做出应有的赔偿,如赔偿代通知金。但公司没有权利拒绝你的离职,因为在在马来西亚宪法下,没有人可被强迫进行某种工作。马来西亚联邦宪法6(2)阐明,逼迫他人工作是被禁止的”。
这起事件引发社会网友们对老年人劳工权益的关注,也呼吁相关部门更加重视此类问题,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资料来源,可点【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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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oh 发表于 5-5-2023 09:38 AM
那间幼儿园
公开给大家知道
Davidyong 发表于 5-5-2023 10:06 AM
是咯,我也想知道是哪里一区的幼儿园,那么缺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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