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情者爆料唐山打人案庭审细节,陈继志竟然请求法官判其无罪 1.9月13日,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发布了公告:
记住原告四人分别是王亚茹、刘思雨、远爽和李丹,这是官方首次以公文的形式公布了唐山打人案中的四个受害人的名字。 另外 ,根据大皖新闻9月13日讯 : “唐山打人案于9月13日9时在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当天傍晚,大皖新闻记者致电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今天上午该案件确实已经在院里开庭,目前审理尚未结束,今天审不完,具体的以官网公布的信息为主。” 。 关于这个案子,在法庭审判以前(即9月13日前),官方发了两个里程碑式的通报,分别是6月21日河北省公安厅发布的《关于陈某志等人涉嫌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等案件侦办进展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6 21通报)和8月29日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陈某志等涉嫌恶势力组织违法犯罪案件 审查起诉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8 29通报)。 结合早前的两份通报分析,得出结论:针对主犯陈继志等犯罪团伙的量刑问题,官方与广大人民群众是高度一致的,也是想从严从重处罚的—— 这里有据可查:6 21通报之所以长篇累牍地单独罗列陈继志的过往犯罪事实,意味深长,就是将陈继志等人的犯罪性质往“恶势力犯罪”这个罪名上靠拢。 你重读两份通报——第一份通报在标题上对陈继志犯罪团伙制造的打人事件的定性是“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却在内容上不厌其烦地详述陈继志的犯罪前科 ,甚至于离开了老汉城烧烤店打人事件本身去追诉他的斑斑劣迹,似乎跑题了—— 其实,这是为检察院“以恶势力”起诉陈继志等作铺垫的! 如果没有河北省公安厅的6 21通报中“此外,公安机关还发现陈某志、陈某亮、沈某俊、马某齐、李某等人其他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线索,相关人员是否涉嫌黑恶组织犯罪,目前正在加紧侦查调查。”的说明,河北省人民检察院8 29通报中的“另经公安机关依法深入侦查,检察机关审查查明,2012年以来,陈某志等长期纠集在一起,在唐山市等地涉嫌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实施非法拘禁、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开设赌场、抢劫、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寻衅滋事等刑事犯罪11起,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行政违法4起,逐渐形成了以陈某志为纠集者的恶势力组织。该恶势力组织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的表述,就成为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难以说服众人。 这两份通报草灰蛇线、伏脉千里;经过遥相呼应,陈继志犯罪团伙是“恶势力”的认定也就水到渠成了。 2。唐山打人案震惊中外,8月29日央视发了视频报道、河北省检察院同日发了通报后,到庭审时大家关注的焦点几乎都集中到对主犯陈继志的判罚量刑和对其保护伞的惩治与受害四姐妹是否出庭这三个问题上了。 通过8 29通报我们还知悉陈继志是恶势力团伙的纠集者与组织者;他究竟是被判有期徒刑还是无期或者死刑?人们都在猜测。 ——我国法律规定:有期徒刑最高为25年。 根据8 29通报“从2012年开始,陈继志等在唐山市等地涉嫌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制造出了刑事犯罪11起、行政违法4起”;他是主犯,这意味着这个恶势力团伙的每一起案件他都参与了,这样在量刑时,对他会数罪并罚的;如果每一个案件的刑期加起来,大概率会超过25年,这样判无期徒刑的大概率会增加。 要满足大家的心愿判他死刑,需要有令人信服的法律依据(如故意杀人等)——而这个案件是在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属基层法院)进行审判的,这一点也说明“死立执”的可能性不大。 开庭至今已经九天了——小道消息说已经审完了,由于官方没有透露具体消息,不知道真假;但是对于这次审判的现场情形我们知之甚少,但是,自有知情者爆料—— 关于公开性: “附近的居民对于这次公开审理,如果想旁听,刷身份证就可以进入现场” 虽然是公开审理,但是并没有现场直播,有可能是官方担心又有人借唐山打人案制造谣言,再次将唐山置于舆论的漩涡中使然吧?…… 知情者还爆料“并没有发现廊坊广阳区法院开庭审理唐山打人案的情况,而被打女孩有聘请律师,受理民事诉讼赔偿”,这是人们始料不及的,是耶非耶,大家自己判断吧? 图片来源于网络 据知情人爆料,庭审过程中,控方与陈继志及其辩护律师(遗憾,不知道其姓名),就陈继志为什么要动手打人?,进行了控、辩。 以下是知情者爆料信息 控方: “陈继志,你承认打人吗?” 。陈继志: “承认”。控方: “你为什么打人?” 。陈继志: “因为她说我是变态”。这是强词夺理,再看几遍打人的原视频,从始至终,四个受害姐妹没有一个人说“变态”的话,陈继志是本着当众捏造事实的态度来敷衍控方了。 控方:”你有证据证明吗? “。陈继志: “没有”。控方: “那你的行为是否过激?” 。陈继志: “是的”。自己没有证据就信口雌黄,相信法官不会也是不会相信他的话的。 法官: “你对此有什么看法?” 。陈继志: “我感到很抱歉,我不应该这样做”。法官转向其辩护律师: “辩护人,你的发言呢?” 。陈继志律师: “尊敬的法官,我觉得陈继志的行为是可以理解的。他是一个正常的成年人,遇到了一个侮辱自己的人,他的情绪很激动,所以他打了人。但我相信他会吸取教训,从今以后不会再犯这样的错误。” 。 匪夷所思了,这个 律师在睁着眼说瞎话,明明陈继志说了没有证据,他还在申辩他的当事人受了侮辱,这不是混淆视听吗? 法官: “陈继志,你对此有什么话要说吗?” 。辩护律师抢先发言,为陈继志开脱罪责: “其所作所为完全是出于自卫”。他提交的证据是: “明显是黑衣女孩先打的陈某志” 。 真是狗嘴吐不出象牙,幸亏打人的原视频还在网上,假若陈继志不伸出咸猪手摸王亚茹的后背,假若陈继志懂得礼义廉耻在被拒绝后“起开”,假若陈继志不率先动手给人家一“电炮”.黑衣女子李丹也不会抡酒瓶砸其狗头的!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到底谁先侵犯他人权利大家都知道。 知情者还爆料,在庭审过程中,陈某志痛哭流涕,向法官表示自己现在很后悔,当日没有控制自己的情绪;但是他又反复强调,自己首先受到了王亚茹的侮辱,继而又遭李丹的酒瓶砸头才还击的,他希望法庭能判他无罪! 如果这个爆料是真的,说明陈继志没有反思 ,他的“很后悔”是假的,是想给法官好感而编造的说词;另外,在全国对他一片喊打的情况,他还想混淆是非而逃脱法律的惩罚,做人没有底限在此也可见一斑了。 小编认为,这份爆料水分太多……主要依据就是陈继志的律师没有胆量说出陈继志属于正当防卫的话,陈继志也没有勇气呼吁法官判他无罪! 3。另有参加过庭审的知情人说,陈继志在受审时,全程保持冷静态度,说话软言软语,没有了打人时的嚣张气焰。 有人说庭审持续了三天,想来,现在已经审理完了,目前公众并不知道对陈继志怎么用刑。 早前有知名律师预估,主犯陈继志触犯多起严重犯罪, “量刑会顶格”;但是,该律师也说过“具体怎么判,还得看庭审结果”。 图文摘自 网络
|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