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男女,在外都要保护好自己。一名18少女与邻居闺蜜和对方男友出游,3人晚上在酒店同睡一张床,少女事后控诉遭闺蜜男友在深夜时分性侵,但对方则是喊冤称事发当下少女没有反抗,最终因为证据不足,闺蜜男友不被起诉,少女虽申请交付审判,但被法官认定缺乏积极事证驳回。 据案情,台湾少女小文和邻居姐姐交情甚好犹如姐妹。去年8月15日,小文应邻居姐姐的邀请,与对方论及婚嫁的林姓男友一同前往高雄游玩。当晚在一家酒店投宿时,他们将两张大床合并为一,林男仅穿着内裤睡在两女中间。
小文指出,16日凌晨近3点自己被林男模醒,虽然有出声制止,但因为力气不足惨遭对方性侵得逞,而期间邻居姐姐正处于熟睡状态。 林男反驳说,当时睡到一半看到小文还没睡,伸手抚摸小文的胸部并揭开其内衣,全程小文都是配合没反抗,甚至在完事后,对方还请求他帮忙扣内衣第二格。 由于双方说辞不同,在检方审讯中,小文说自己睡前跟男友讲电话,讲到睡着后电话一直没挂断,当时她被林男伸出狼爪,吓得不敢出声,直到隔天早上才给男友发信息求救。 但林男却指出,小文在早上醒来后,还跟着他一起去买早餐,过程中对方都没有拒绝,自己也没有性侵小文。 检方查看了小文的手机联系记录,确认她从16日凌晨2点42分到当日早上10点29分期间,持续与男友通话,时长9小时1分48秒 ,如果小文真的被侵犯,不可能这么久没有向男友求助。 检方也指出,小文文称自己曾大声吓唬林男,但当时邻居姐姐睡在同一张床上,也没有被她的声音吵醒,加上事后还跟着林男去买早餐,与性侵受害者会出现的情况不同,因此认定罪证不足处分不起诉。 结果出炉后,小文感到不服气便申请再议,高雄高分检一样认定罪认不足,驳回复议。小文仍不放弃,找律师申请交付审判,在审查了相关证据后,法官也认为缺乏积极事证,因此驳回了小文之诉。
|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