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亡了一年零22天的云尊集团创办人廖顺喜,刚刚自首了! 廖顺喜因涉及有组织性犯罪活动而被我国警方通缉。他在逃亡1年后,终于在今早约11时向全国警察商业罪案调查部自首,警方将于明早援引26项刑事罪名把他控上沙亚南法庭!
武吉阿曼商业罪案调查局总监拿督卡马鲁丁指出,廖顺喜自首后,将于明天被带往莎阿南法庭,面对26项控状提控。 《星洲日报》探悉,沙亚南法庭上个月23日,向廖顺喜发出逮捕令,以上庭面对他在巴生河流域所进行的非法活动,警方援引的罪名,包括2001年防范洗黑钱、反恐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613法令)法令第4(1)(a)条文。 警方是在去年3月20日至28日期间,曾派遣多达220名警员,向横行巴生河流域的廖顺喜犯罪集团展开取缔行动。 警方在超过70项的行动中,总共逮捕118人,包括7男1女的拿督社会名流,惟消息灵通的廖顺喜,却带着女友成功逃脱。 根据时任全国警察总长阿都哈密发布的新闻内容,廖顺喜集团涉及的非法活动,包括网络诈骗、大耳窿及毒品等偏门业务。 警方是援引国家保安(特别措施)法令(SOSMA)调查此案,唯在追捕行动前一周,疑有黑警通风报信,导致廖顺喜提早携钜款逃亡;廖顺喜随后也被国际刑警列入蓝色通报名单。 警方查悉,廖顺喜靠一名拿督级副检察官当外交官,疏通警队和政府部门,再勾结本地黑帮分子,买通黑白两道,警方确认至少34名执法机构人员与廖顺喜有关联。 被捕的16人,包括廖顺喜的两名弟弟廖伟健及伟伦,他们去年4月,在刑事法典第130V (1)条文(参与有组织性犯罪集团)及第130W条文(协助犯罪集团)罪名下被控上法庭,惟控方在去年9月撤销案件,导致廖顺喜及其中国籍女友,在不等于无罪下获得释放(DNA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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