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迟迟没为孩子申办大马卡(MyKad;IC),可能会导致孩子变成无国籍儿童! 目前,在我国诞生的公民都可获得一张证明身份的大马儿童卡(MyKid),而这其实是有时效性的,只要年满12岁的大马公民,在家长陪同下前往国民登记局为申办大马卡,之后在年满18岁再进行一次大马卡更新即可。 然而,如果家长没有为孩子申办大马卡,最严重可导致孩子丧失大马国籍。早前美里就曾有过一个案例,由于家长不知情及疏忽下,孩子满12岁后也没有申办大马卡,一直到16岁要使用时,才被某学校单位发现没有大马卡。 随后到国民登记局查询时,赫然发现孩子的国籍已被删除,之后手续需要2名见证人签名,还有备好一切文件后,再向国民登记局提呈申请。 据《诗华日报》指出,根据1990年国家登记法令第27条文,所有年满12岁的大马公民必须申办大马卡。如果申请者在12岁生日当天,或30天之内申办大马卡无需付费。逾30天就必须缴付10令吉。 家长必须紧记孩子在12岁生日那一天,即可提出申办大马卡,超过13岁的孩子仍未申办大马卡,到时候可能被国民登记局除名,再办理大马卡手尾就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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