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夫人罗斯玛的砂拉越太阳能板弊案,今天迈入第三天的自辩阶段。 继昨天泪洒公堂,指责这个案件对她的指控都是不公、有偏见后,今天她也否认为自己冠上“马来西亚第一夫人”的称号。
主控官哥巴斯里南问罗丝玛,首相署是否曾成立一个名为“马来西亚第一夫人”(FLOM)的组别。 她答说:不知道,自己不插手首相办公厅的行政。 她也说,自己并没有为自己冠上“马来西亚第一夫人”的头衔,无论如何,这头衔也只是供行政用途。 罗斯玛指出,2009年当了首相夫入后,她过著“非常忙碌的生活”。在她之前的历届首相夫人,没有如此活跃于慈善活动,也没有如国家学前教育计划(PERMATA)之类的活动。 罗斯玛也说 ,在她丈夫纳吉担任首相期间,她就需要面对社交媒体上排山倒海的攻击。当时,纳吉曾安慰她,这些批评实际上是针对纳吉的,但罗斯玛就成了社交媒体上的软目标。 罗斯玛说,自己愿意为丈夫牺牲,也接受这些事,因为她是政治人物的妻子,尤其纳吉是时任首相。 她也再次说明,自己所面对的贪污指控源自于控方与证人密谋陷害,包括被她视为“无能”的前助理里扎。 她告诉吉隆坡高庭,数名证人与控方密谋,让她陷入总值12亿5000万令吉的太阳能混合能源系统计划,授予Jepak控股的控告中。 罗斯玛说,自己与里扎不是很熟,并形容对方是个“无能”的职员。 法官择定10月21日续审此案。 现年69岁的罗斯玛是于今年2月18日,被判3项控状表面罪名成立,须出庭自辩。一旦罪成,罗斯玛可被判监禁最多20年,或罚款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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