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陛下呼吁政府尽快召开国会。什么时候才算是“尽快召开国会”呢? 对此,首相慕尤丁说,在国会复会前,朝野代表组成的委员会需要先负责探讨重要层面,然后再决定复会的日期。
“我要求以朝野代表组成的委员会评估此事,之后他们将向我禀报是否已做好准备召开国会。无论是以混合或面对面形式复会,这将参照现有的条规。” 他承诺,在委员会中代表政府后座议员和反对派成员将在是否重新召集议会的决策过程中拥有发言权。 他也说,政府无意推迟国会复会,但须事先探讨上述课题,并希望人民了解。 由于政府团队似乎展现“无意”召开国会的意愿,因此引起朝野政党的抨击。 希盟法律委员会今天发文告指出,政府拒绝遵从国家元首和马来统治者的谕令召开国会,已属滥权。政府必须结束紧急状态并立即召开国会,这是遵守法治和宪法的重要基础。 该委会也说,如果首相的举动没有获得多数支持,那么,国家元首必须在联邦宪法第43条文下行使其权力,要求首相辞职。 该委会说,联邦宪法第44条文阐明,国家元首和上、下议院一样属于立法机关的一部分,有责任确保国会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 该委会也说,220名国会议员和众多国会工作人员已经接种疫苗,政府没有合理理由拒绝召开国会。而且,首相和内阁必须接受人民代议士的监督,行政机关必须在国会报告、解释和辩护他们的议案,不能肆意行使他们的权利。 文告也说明,国会休会时间越长,政府将越不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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