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3月11日起,违反行动管制令者,可被罚款高达1万令吉。 根据宪报《2021年紧急状态(传染病预防和控制)(修正)法令》,任何违反行动管制令的人士,都可被罚款最多1万令吉。
全国警察总长阿都哈密强调,任何违反行动管制令(MCO)条例的人士可被处以最高1万令吉罚款的刑罚,但,当局将只对付“重复违例者”和在“社区里传染病毒者”。 换言之,罚款从1千令吉提升至1万令吉,并不是对付所有违反标准作业程序的人。 他解释,许多人误会了,以为违例一定被罚款1万令吉,其实,并不是这样的情况,包括没戴口罩的违例者,也不会被罚款这么多。 但是,如果有人一再重复犯错,那么就会被重罚,包括跨州后传染病毒的人。 阿都哈密补充,即使有关人士被罚款1万令吉,他依然可以向卫生部提出上诉,要求减低罚款。 如果提出上诉的理由被接受,可能最终只会被罚款200令吉而已。 尽管如此,他促请卫生部严厉对付非法营业的娱乐场所,这些业者就应该被罚款1万令吉。 当然,针对提高罚款,许多人还是不能接受,认为不合理。 其中,行动党霹雳州主席倪可敏怒斥国盟将违反行动管制令的罚款提高至1万令吉,且罚款不得减低,完全是与民意脱节,同时预计会有高达90%的违例者无能力缴付罚款。 他表示,国家经济目前正处低迷,国盟政府不考虑人民的负担,把违反行动管制令的罚款从原有的1000令吉提高至1万令吉,已引起人民的不满。 他也说,如果政府一意孤行,将有可能助长一些害群之马的执法官员及警队的贪污问题。 另一方面,行动党霹雳州顾问拿督倪可汉则认为,政府提高违反行管令的罚款,非常荒唐及离谱。 他表示,目前的行管令标准作业程序时常改变,执法人员和人民都无所适从,所以警方应先给违例者警告,若对方一意孤行,才援引刑事法典第186条文(阻碍公务员执行公务)提控,相信会更理想。 事实上,修正法令也增加多项条文和加强对违例者的刑罚,包括犯罪者可被当局逮捕。根据新增的第21B条文,可在此法令下被控的每一条罪行,都是可被捕的罪行。除了个人外,违反MCO条例的公司将被处以最高5万令吉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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