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加坡《早报》报道,新加坡二十一岁青年企业家被控告指在自己住处,注意到自己妹妹的19岁朋友喝醉,并且睡在厕所里,竟贪图对方美色,非礼了对方。 这件案件是发生在大约4年前,即2016年12月26日的清晨5时40分左右到早上9时30分期间,案发地点是在新加坡后港一带的组屋单位里。 被告案发时只有21岁。他面对控告,调查显示他在自己住所里非礼和强奸一名当时只有19岁的少女。但被告选择不认罪,导致案件在今年9月29日开庭审讯。 女受害者今年23岁,也是被告亲生妹妹同学。法庭为保护少女受害者,法官令所有媒体不可以报道泄露有关女受害者的 身份资料。 调查显示被告将少女抱到客厅沙发后强吻了她。女受害者过后因为想要呕吐,便冲到厕所里去呕吐。被告这时色胆包天,竟然将少女抱到妹妹房间里,非礼了对方。女受害者觉得不舒服,便再次前往厕所呕吐吐。但是被告还是不死心,性侵了对方。 被告妹妹聊完天后,到厕所带少女回房睡觉。直到少女清醒然后选择报警处理,进而揭发此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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