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马六甲罪案组组长莫哈默德NOR YHAZID对媒体宣称: 这起事件发生于9月8日大约8:30早上,那时候照度女婴的是受害者的阿姨。 当时刚刚诞下七天的女婴的母亲方喂奶完毕。就连同婴儿的父亲在楼上休息。 根据妇女接受记者访问的时候回忆道: ”由于孩子有“黄疸病”,所以我先把他放在距离紧闭的大门不是太远的客厅枕头上晒阳光“。这样做是为了减轻黄疸病。 为了为孩子准备洗澡水,我暂时离开了客厅。不料,当我回到门口,看到孩子的右手被自家养的狗给咬断的时候,我被吓得手足无措。眼前血淋淋的一幕还有那只正在咬着婴儿的手的场景,夹杂着婴儿不间断的哭喊声,那是我只能歇斯底里的大声喊叫,以惊动其他人。 ”接着,几乎全家人都陷入了惊慌,一时间马上送到私人诊所求助,在诊所的当即立断下,婴儿必须马上送往马六甲大医院。“ 警长继续报告: ”这位不幸的婴儿在抵达马六甲医院后,却为了进行专科手术,不得已在十万火急下,必须立马从马六甲赶送吉隆坡大医院。“ ”此时该”恶犬“已经被马六甲市议会捕捉以方便采取后续行动。“ 这一起事件已在儿童虐待法令31(1)(a)下进行调查。 万事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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