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众瞩目的SRC国际公司案件今天下判,高庭法官裁决前首相纳吉7项罪名统统成立! 法官纳兹兰认为,控方已经成功在合理怀疑情况下证明纳吉犯下三项刑事失信、三项洗黑钱和一项滥权指控,而被告纳吉闻讯后也保持镇定。 纳吉的第一至第三控状指出,他涉嫌在2014年12月24日至29日以及2015年2月10日至3月2日期间,以首相和财长身份管理的SRC 公司的40亿令吉,非法挪用2700万令吉、500万令吉和1000万令吉,罪成可判坐牢2至20年、鞭笞和罚款。 第四项控状指纳吉涉嫌在2011年8月17日至2012年2月8日期间,以首相和财长身份滥用职权接受SRC公司的4200万令吉,并给予政府保证,将公务员退休积金局的40亿令吉接待给SRC公司。 第五至第七项控状则是指纳吉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法令,涉嫌在2014年12月26日和2015年2月10日通过即时电子转账与结算系统,分别收取非法活动所得的2700万令吉、500万令吉和1000万令吉。 |
kucca 发表于 28-7-2020 01:09 PM
我看到了联邦法院就会。。。。。。
Mitutoyo 发表于 28-7-2020 01:36 PM
这些做戏的手法!!复形才说吧。。。。。。。。
NickNick: SRC 案件 是 tommy thomas 亲手操刀的。这件案件是当时希盟执政的时候 2019年11月表罪成立的。表罪成立后,总检查署 就没有事情做了。因为从2019年11月开始,是 ...
bkkt09 发表于 28-7-2020 01:01 PM
很好
国盟大义灭亲
这是在希盟身上不会发生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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