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一名男子和小三开房被抓包,同意赔偿妻子700万台币(约 95万令吉)的遮羞费后,竟然出尔反尔,告上法庭,表示自己是在恐惧之下签下协议书,不愿赔偿! 《CTWANT》报道,去年2月5日凌晨时分,妻子带着父母和征信社人员闯入房内抓奸,小三和丈夫最后同意签下协议书,分别赔偿200万台币(约27万令吉)和500万台币(约68万令吉)给妻子。
不料,丈夫随后认为事发当时,众人闯入房内,强行把他压着并拍下其私密部位,让他在害怕和恐惧的情况下签下协议书,因此认为协议无效,闹上法庭。 报道指,小三和丈夫皆表示,当下因为众人突然对着两人拍摄和恐吓,才会在不自愿的情况下,签下协议书。 不过,法官认为,两人离开酒店前往警局期间,大可以向警员投报,再加上两人无法出示妻子恐吓的证据,因此驳回男子的申请。即便如此,法官也给予轻判,判两人各付50万台币(约6.8万令吉)给妻子,同时允许案件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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