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网络流传柔佛州政府解禁,允许公开燃放不超过8公尺的鞭炮后,引起不少民众混淆。全国副总警长马兹兰对此强调,警方只允许45种烟花在市面上售卖和燃放。 根据《东方日报》报道,马兹兰今天发文告指出,根据1957年爆炸物法令第207条文,炮竹和烟花依然属于违禁品,但内政部批准商家在佳节期间进口、存放和售卖45种Happy Boom和Pop pop在内的烟花。
其中,有36种烟花是可以公开售卖,另外9种只是供社团或个人在特定条规下,向指定经销商购买。 他表示,小型商家、零售商、超市及代理是无法对外贩售特定9种烟花。另外,7-11、MR DIY及99超商等零售商也仅能售卖“Pop-pop”,而餐馆及食肆则不能卖任何烟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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