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六生不想上课,男子竟将她带回家里发生性关系! 综合台湾媒体报道,来自台中的骆姓男子是在去年12月初,通过面子书认识了就读小学六年级的小婷(化名)。在同月21日早上,男子特地送早餐到小婷的学校,然而就在小婷表示“不想上学”后,对方就骑车带她回到租屋处,随后还在房内发生性关系。
男子在法庭上表示,双方都是你情我愿下发生性关系。小婷也在开庭审理时向法官喊冤,“是我主动叫他载我离开的,是我主动上他的机车。”小婷强调,是自己不想上课,骆姓男子才会载她离开学校。 台中地院以双方已和解,依奸淫幼女罪将他判刑1年6月,缓刑4年,并罚接受4场法治教育。至于被控略诱脱离家庭,法官确认是女学生不想上学,主动叫他载她离校,因此在这部分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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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in14 发表于 14-11-2019 02:06 PM
小编可以不要放那张示意图吗?
leechuanxiang 发表于 15-11-2019 08:29 AM
我连图都来不及看,为什么断送我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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