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任联邦直辖区部长东姑安南收取200万令吉的贿赂表罪成立! 《中国报》报道,吉隆坡高庭今日(14日)裁决,东姑安南被控向商人蔡景康收贿赂的表罪成立,下令东姑安南必须自辩。 根据控状,东姑安南是在2016年6月14日在联昌银行白沙罗分行犯下上述罪行,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 一旦罪成,最高刑罚为监禁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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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byVox 发表于 14-10-2019 02:13 PM
不可能他只贪污2m而已
RingRingRing 发表于 14-10-2019 01:01 PM
最后肯定是罚款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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