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交通部长陆兆福在国会下议院提呈了《2018年陆路交通法案(修正)》,该法案赋予交通部长权限,允许车主安装透光度不符合标准的隔热膜,但前提是车主提出申请后必须支付特定的费用。 他表示,他知道前朝政府曾通过特别方式,发出准证予特定人士,允许他们的汽车安装不符合标准的隔热膜。 “从今往后,交通部不会再发出这类特别准证,所有要安装透光度超过法定标准的车主必须提出申请。至于现在持有特别准证的人士也不会受到对付,但在他们的准证期限结束后就必须重新提出申请。” 无论如何,陆兆福并没有详细说明当中的细节,包括何时落实及申请的费用,不过他强调,如果车主是因为健康问题而有需要安装低透光度的隔热膜则可获得费用豁免,当然他们必须提交医生证明。 目前的条例规定我国的汽车隔热膜前挡风镜的透光度必须多于70%,而前排驾驶座与副驾驶座的镜子透光度则需要达50%以上,至于后排镜子的透光度则统一为30%以上(包括后挡风镜)。 在这之前的规定则是除了前挡风镜的透光度为70%以上以外,其他车窗的透光度都统一为50%(或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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